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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转让不成,买方倒贴26万元?
 
2016-12-30 09:52:55   杭州网

浙江石材市场一经营房

市场里一个摊位或经营权需转让,如果买方付了卖方定金,卖方未能兑现承诺,卖方要承担双倍定金返还给买方;但是,如果有一个市场经营权转让,买方非但拿不到卖方双倍赔偿,反倒要付给卖方26万元赔偿金,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浙江石材市场(三区)。日前,市场导报(www.zjscdb.com)“阿德哥讨说法”栏目对此作了调查采访。

为扩大经营求让经营权

在杭州打拼10多年的福建籍商户黄先生,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在自己做生意的浙江石材市场(三区)看中了F19经营房。3月26日,黄先生与浙江石材市场(三区)F19经营房商户王先生签订了《钢房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目前场地为(王先生向浙江石材市场(三区))租赁面积1316.70平方米的经营房,双方协议签订后,黄先生需向王先生缴纳转让费130万元,并先期向王先生缴纳定金30万元,王先生收到定金,及时配合黄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移交相关生产设备及办公配置;因王先生有货物无法立即转运材料,待其4月27日前清理完毕全部撤出交接无误后,黄先生立即将转让费余款10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王先生。并约定,王先生不能如期完成经营房转让及办理过户手续,其需在延期一周内返还黄先生已付款本金,同时赔偿违约金给黄先生,违约金为转让费总价(130万元)的20%(26万元);反之,黄先生应承担相同违约金。

转让经营权被“一女二嫁”

签订协议后,黄先生筹备搬迁到浙江石材市场(三区)F19经营房经营。5月6日,黄先生发现王先生转让的经营房内仍有不少货物,发短信要求王先生尽快转运并办理过户手续。让黄先生始料未及的是,王先生在未告知黄先生的情况下,擅自将浙江石材市场 (三区)F19经营权又转让给了第三人刘某,并向市场主办方办理了过户手续。为什么王先生会出尔反尔?导报记者了解到,在协议签订后,黄先生向亲友筹集了转让费,但曾试图与王先生协商降低转让费,而王先生并未对黄先生提出降低转让费给予否定答复,便将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导致黄先生转让经营权落空。

起诉违约反倒贴26万元

事情比较清楚,不想吃哑巴亏的黄先生一纸诉状递进杭州经济开发区法院,要求法院解除王先生与其签订的《钢房经营权转让协议》,并要求王先生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先生)全部撤出(经营房),并交接无误后,原告(黄先生)应一次性支付被告转让价款”,应理解为“被告在全部撤出钢房(经营房)并交付给原告时,原告即应于4月27日支付转让款,而原告当天并未支付,故本案应属原告违约在先”。对此,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定金4万元,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4573元,被告承担327元。显然,作为原告的黄先生,向被告王先生支付定金30万元转让经营权不成,需承担26万元违约金,外加4573元诉讼费。对于这样的结果,让新杭州人黄先生做梦也没有想到,夜不能寐的他将自己的遭遇向市场导报 “阿德哥讨说法”栏目投诉。

市场未同意转让协议无效

导报记者介入调查后,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浙江石材市场(三区)主办方系杭州建元仓储有限公司 (下称建元公司)。王先生向建元公司承租该区F19经营房,双方签订由建元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石材堆场租赁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王先生、下同)转租或转让租赁地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建元公司、下同)书面同意。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转让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收回该租赁地,并按本协议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擅自转租或转让的,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户20000元的转租或转让费,并与第三方签订转租或转让合同,转租期限应在本协议租赁期限之内,转租期间,本协议继续有效。”

由此可见,建元市场经营房转让,须经主办方建元公司同意,并办理过户登记方为有效,而王先生与黄先生签订《钢房经营权转让协议》前,事先既未征得建元公司书面同意转让,又未向建元公司支付转让费,王先生应该知道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转让营业房的后果,其仍越权与黄先生签订转让协议,应属无效转让协议。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

同在一个市场里经营的商户,王先生在市场主办方眼鼻子底下,将经营房转让给黄先生,要说市场主办方一点不知情,很难说的过去,为什么市场主办方不管不问呢?导报记者试图采访建元公司,遭到拒绝。不过,咽不下这口气的黄先生倒是告诉导报记者,已经委托律师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只希望杭州中院秉公断案,还自己一个明白”。

接受委托的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永红向导报记者介绍,王先生在不同意给黄先生降价的情况下,却以9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刘某,说明经营房经营权的价款是可以优惠的,“既然王先生自述资金紧张,怎么又以这么低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不排除并不想将其向建元公司租赁的经营房经营权转让给黄先生的可能,而是与第三方串通来损害黄先生的利益”。

 
来源:市场导报    作者:记者 胡德辉/文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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