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陈雪松 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4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厦门市电动车销售行业组织召开自律动员大会,协会成员签署自律规范经营承诺书。据悉,今年4月以来,厦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涉嫌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案件共169起,查扣涉嫌违规电动自行车374辆。 厦门市电动车销售行业协会领导在动员大会发言,回顾了电动自行车行业在厦门的发展历程,以及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发展变化。强调销售电动自行车应严格遵守“电压不大于48V,车速不大于25km/h,整车重量不大于55kg,使用原厂配件”国家标准,不得因为客户需要进行改装。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对电动自行车整治的目标要求:截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超标电动自行车全面停售、拼装改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现象全面禁止,快递外卖平台骑手交通违法率保持较低水平。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督促成员单位确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把关,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开展自查自纠,杜绝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上,厦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与会人员集体宣读并签署自律规范经营承诺书:遵章守法,明码标价,亮照经营;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向消费者提供有效发票和产品证书;不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虚假宣传,不误导用户;公平竞争,互利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