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披露的银保监罚决字〔2023〕27号罚单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因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生猪养殖类保险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行为,合计被罚151万元。罚单还对6名时任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54万元。 经查,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国寿财险总公司在车险业务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管控车险业务费用,多家分支机构通过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间接理赔费用等科目共列支20.11亿元,用于支付车险手续费等市场费用。除了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相关分支机构还委托无资质机构人事保险销售。罚单显示,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国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与2家无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机构开展车险业务合作,涉及保单231件、保费金额93.42万元、手续费金额18.36万元;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国寿财险安徽省分公司与2011家无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机构开展车险业务合作,涉及保单60.75万件、保费金额23.38亿元、手续费金额4.23亿元。 检查还发现,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国寿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存在生猪养殖类保险虚假承保,涉及保单1362件,保费1292.29万元,虚增保险标的21.3万头;存在生猪养殖类保险虚假理赔,涉及赔案3192件,理赔金额1110.55万元,涉及虚假标的1.22万头。 罚单还显示,国寿财险安徽省分公司虽然在自查时发现了委托无资质机构销售保险的问题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开展了部分整改工作。但在审计时发现,该公司仍存在与逾千家无资质中介机构合作的问题,涉及车行业务部、销售管理部、互动业务部、重客业务部和银保业务部等多个部门,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未能充分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综上,原银保监会于5月17日作出以下处罚:因国寿财险总公司存在车险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50万元,对当事人吕飞、李琳警告并分别罚款10万元。因国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国寿财险安徽省分公司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的违法行为,对国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罚款21万元,对当事人张春波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国寿财险安徽省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当事人乔传淑警告并罚款10万元。因国寿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存在生猪养殖类保险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的违法行为,对其罚款50万元,对当事人郭东军警告并罚款10万元,黄剑警告并罚款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