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小蔬菜门店是群众家门口的“菜蓝子”,加大对小蔬菜门店的监管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消费水平,近期,浙江杭州上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五化”推进“示范小蔬菜门店”创建工作。 经营主体合法化。蔬菜门店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经营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蔬菜店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登记证,证照在店内醒目位置公示,依法合规经营。 人员管理规范化。蔬菜门店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销售经营熟食的门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制服,配戴帽子和口罩,每年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 食品追溯台账化。按照规定和要求,建立规范的索证索票台账。销售非现场制售的散装卤味必须与生产加工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同时留存供货方生产加工资质复印件;严格执行《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销售禽、肉类食品必须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销售进口食品还应取得海关出具的进口食品检测检疫证明材料;销售食用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应留存进货单、或支付宝、微信付款等凭证。通过“浙食链”开展食用农产品进销存电子台账记录追溯。 诚信经营承诺化。示范蔬菜门店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必须来源可追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过期食品,明码标价,及时校验电子秤等计量器具。 场所卫生整洁化。经营场所距离污染源25m以上,墙面、地面无污渍、无破损、无霉斑、无积水,物品摆放整齐,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果蔬、肉禽类、水产等分区摆放,明码价格。配备灭蝇、防鼠等设施,不出店经营。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小蔬菜门店开展快检4000余批次,创建“示范小蔬菜门店”12家,通过“浙食链”开展食用农产品进销存电子台账记录追溯,努力实现环境整洁、管理到位、食品安全、价格公道、百姓放心的创建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