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热点、主动出击,部署开展了“打击商标侵权、保护知识产权”系列行动,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销售假名牌商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强力护“墩”。近期,济南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商户销售的衣服印有“冰墩墩”图案,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户立案调查,经确认,该商户未取得北京冬奥会标志权利人授权许可,构成了销售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商品的违法行为。3月9日,对该商户下达了该市首份侵犯“2022年北京冬奥会标志”专有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严查护“标”。近日,执法大队在案件调查中追溯到某水产店销售的牡蛎包装箱上标注“乳山牡蛎”字样,涉嫌擅自使用地理标志,随即对该店立案调查,经确认,该水产店货源地公司“乳山牡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授权已到期且未续期,构成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3月9日,对该水产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履职尽责,保护消费者和地理标志持有单位的合法权益。 实干护“牌”。3月7日,执法大队开展打击假冒名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多处热门商区,重点打击假冒名牌服饰、箱包、手表、眼镜等热门商品的违法行为。现场发现涉及假冒10余种知名商标的侵权商品,依法实施了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