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记者5月19日了解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近日监督检查中发现,李某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蔬菜和生猪肉产品的价格,违法所得35419.69元。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据调查,李某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和热食类食品的制售业务。自2022年4月20日至5月9日期间,李某通过外卖平台对外高价销售青菜、西红柿等蔬菜及生猪肉产品。其中,后腿精肉平均进销差价率为129.33%,大排片平均进销差价率为144.62%,西红柿平均进销差价率为99.79%,青菜平均进销差价率为84.84%。期间,当事人销售蔬菜和生猪肉产品对应实际销售收入共计126159.93元,违法所得35419.69元。 李某疫情期间销售蔬菜及生猪肉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进销差价率,涉嫌哄抬价格,已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因违法经营额较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相关经营者,应当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合理制定商品价格,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从源头上防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维护价格秩序不停歇,动态调整优化监管措施,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行动和举措,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价格违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