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为方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有规执法有据,从严从快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评级评奖、颁发奖牌证书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7月8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当前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出现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规范的事宜、法律法规适用条款、工作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强调,为推动全省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助力。 据了解,《指导意见》指出,评级评奖表彰活动是公益性活动,市场主体不得开展评级评奖表彰活动,社会组织开展评级评奖表彰活动不得谋取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陕西”“三秦”“全省”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市场主体不得借用各类虚假奖牌、奖章、荣誉证书进行虚假宣传。 《指导意见》强调,要限期改正市场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的评选评奖内容;要依法查处借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外国(地区)组织或以虚假名义,从事不设标准、不设程序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要规范社会组织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不得在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清理市场主体借用虚假奖牌、奖章、荣誉证书进行的虚假宣传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要深刻认识到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要正确区分、依法认定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遵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得当、程序合法”的原则,确保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突出重点、密切协作,扎实推动评奖乱象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