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吴博峰)伴随自动驾驶的市场化应用步伐不断加快,自动驾驶规则体系是助推其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日前,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发布《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测试示范区数据分类分级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通过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方法,支撑示范区在可控成本范围内,探索自动驾驶数据安全治理主体的责任边界,如何保障安全红线、合理制定安全管控的范围和方法等问题。据悉,这是国内首个自动驾驶示范区数据分类分级白皮书,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 那么,《白皮书》的出台将如何规范自动驾驶技术应用,又将如何影响汽车消费市场?《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采访。 自动驾驶技术新车搭载率提升 “今年上半年,国内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达到228万辆,市场渗透率升至32.4%,同比增长46.2%。”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前不久举办的2022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现场公布。 去年同期,这一数值仅才刚刚超过20%。时隔一年,自动驾驶车辆市场渗透率大幅提升,而且高于备受消费者青睐的新能源车,显示出国内消费市场对自动驾驶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伴随智能网联化技术的普及,无论是传统车企还是新造车品牌,无论是技术底蕴深厚的轿车还是备受年轻消费群体喜爱的SUV,都不约而同地将代表前沿科技的自动驾驶功能广泛搭载于量产新车上,以吸引消费市场的关注。 记者梳理9月上市新车时发现,有30余款新车搭载了自动驾驶技术,占当月上市新车总数的五成以上。随着消费市场认知度提升,这一比例呈快速增长势头。 事实上,汽车企业纷纷拥抱自动驾驶技术,源于消费市场对于这项“黑科技”的偏爱。此前,市场研究机构君迪发布的《中国消费者自动驾驶信心指数调查》显示,我国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技术的信心指数位居全球汽车市场首位,表明我国消费者对自动驾驶的接受程度很高。 当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对自动驾驶表现出浓厚兴趣时,时刻洞察消费市场需求变化的汽车企业需要尽快做出回应,而最佳方式便是将引发人们无数遐想的自动驾驶推向市场化应用阶段。 今年以来,汽车市场将发展重心向自动驾驶领域倾斜。各大车企纷纷打造自己的智能驾驶系统,以解决车辆在各类社会道路高频场景的出行需求;自动驾驶企业不断推进自动驾驶技术等级发展,完成从道路测试、示范运营走向市场化落地阶段;芯片企业与汽车企业携手合作,开发适用于智能汽车的芯片,满足市场对自动驾驶算法和视觉感知的需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田大新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随着移动网络高速发展,辅助驾驶技术开始与汽车融合发展,形成了智能网联市场的发展格局。可以预见,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会为自动驾驶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体系条件。 亟须事实层面数据安全保障 “现在汽车市场各方都非常关注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通过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为智能网联汽车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副主任龚伟杰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部分地区已通过道路测试做了很多前置探索,因此出台地方性管理体系是智能汽车现阶段发展的重要一环。 不难看出,作为国内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北京市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在自动驾驶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伴随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发展,相关运行数据爆发式增长,海量数据在交通参与者、数据平台运营企业以及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之间常态化流转交互,由此可能产生的数据过度采集、不当存储、越界使用等问题给社会发展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目前,现行网络安全标准规范难以满足车联网领域的数据安全保障需求。尽管国家面向车联网应用场景已规划了数据安全标准体系框架,在总体上明确了数据安全治理目标,但现阶段仍缺乏事实层面的标准规范,使得智能网联汽车数据的安全保障在执行阶段尚缺乏参考方案和技术指导。同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研发、测试、运营数据量庞大,数据类型也复杂,不仅涉及车主、驾乘者、道路参与者等个人信息,还包含高精度地图信息、交通信号、高清晰度的道路环境数据等。正因如此,行业内亟须面向真实运营场景出台全面梳理自动驾驶敏感数据和重要数据的落地方案,从而对相关数据类型实施有效的数据安全治理手段,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数据共享提供条件。 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为例,目前有300多辆各类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在60平方公里的区域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测试,累计测试里程已超过700万公里。示范区还对超过300个路口进行了智能化改造,可以在车路协同运行过程中通过车端和路侧设备(摄像头、毫米波雷达等)采集大量人员、车路、道路环境等交通数据,覆盖示范区范围内的多种交通场景,包含交通参与者隐私敏感数据、个人信息数据等内容。 《白皮书》显示,数据分类分级方法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国家和地方主管单位有明确管理要求的数据进行重点识别和管理,并配套相应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满足合法合规要求。在数据分级方面,通过分析不同类型数据的重要程度,对示范区数据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等级示范区数据的流通范围、访问权限和使用规则,最大限度地平衡数据应用与安全保障需求。 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捷菲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示范区自成立以来,已逐步构建了包含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数据治理技术手段的前瞻性数据安全体系,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商业化运营、数据应用等提供了重要保障。 数据分类分级逐步标准化 此前,公安部、科技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提出,到2025年,我国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实现高度自动驾驶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的市场化应用。 按照当前发展态势推算,未来国内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比例还将大幅度增长。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理事长张相木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兴起,政策和规则体系的推动功不可没。当前,业内已经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因此,下一步市场各方的重点研究内容在标准研究、准入管理、运营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 欣喜的是,目前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围绕数据分类分级出台了一系列标准规范。 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推荐性标准GB/T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对个人信息控制者在信息处理环节中的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旨在遏制个人信息非法收集、滥用、泄露等问题,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该标准将个人信息数据初步划分为个人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两类,并提供了个人信息示例和个人敏感信息的判断标准,从而围绕个人信息这一特定数据类型提供了分级管理的思路。 同年8月,工信部批准《车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安全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将车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分为基础属性类数据、车辆工况类数据等六大数据类型,并依据各数据类型的安全目标、重要性以及安全事件的影响程度,将车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划分为一般数据、重要数据和敏感数据三个敏感度等级。 可以看出,作为保护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的基础,建立一套符合市场化使用规律的数据分类分级方法至关重要。 展望未来,龚伟杰认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统筹考虑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但在一些比较复杂的道路场景上没有放开,比如高速道路、无人化、营运方面等方面没有涉及。“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对自动驾驶功能,尤其是L3级别及以上自动驾驶作出进一步规定,其中事故责任认定和车辆保险尚处空白,这不仅为交通执法带来挑战,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使用信心。”他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