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张女士于去年8月20日与西湖区古墩路671号司哲丽家居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新家即将交付,我想要找一家靠谱一点的装修公司,这家店的广告吸引了我。去年8月20日我们去店里看设计图,当时我们对方案并不满意,提出修改意见后,对方列出报价清单并表示可以打折,但折扣价需要我当天签署销售合同才能保留。我提出疑惑,对方表示这样不算下订单,我便支付了全款的一半费用。”直到3月2日,张女士收到了设计师的效果图,“我认为和之前的设计图没有区别,我觉得这家店无法达到我想要的装修效果,因此我向商家提出退款,但商家认为是我违约,要扣除20%的违约金。对此我并不认可。”于是,张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对商家的服务不满意 消费者张女士:去年7月29日,我在业主群中看到了司哲丽装修公司广告,考虑到家里未交付的精装房将来要装修,我便联系了商家,希望对方能够安排一个靠谱的设计师。对方表示要先支付意向金,再付99元可以送一部戴森吸尘器,设计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当天我支付了10099元,与商家沟通了我想要的设计方向。 之后我家人按照想要的装修格局提供了不少视频及图片供设计师参考。去年8月20日,我们到店验收设计图,当时有很多地方我们并不满意,当场提出了修改意见。随后商家按照预算列出了报价清单,不包括硬装和拆除墙壁在内,全屋定制价格是254475元,加上定制窗帘的费用,总价为265348元。对方表示可以为我申请打6折,折后是159209元,随后提出让我在一份销售合同和报价清单上签字。 我提出疑惑,对方表示现在签字只是为了保留折扣价,不算下订单,之后还会有深化老师与我对接,完全确认后才会下订单制作。对方提出,如果今天不签合同,这样的优惠就没有了,因此当天我签署了销售合同,减去之前的意向金,我又支付了总价一半的费用69505.5元。 之后由于忙碌,我们也没有跟进商家的设计进度。直到3月2日,我们才再次收到设计师的效果图,对方表示有需要调整的地方可以线上沟通,再见面就要敲定颜色并且下单制作了。当时我发现这与第一次去店里验收的效果图没有区别,对方则表示不同的软件出图有差异,实际落地并不能完全还原。当时说的深化设计也没有沟通。 按照之前商家的说法,我并没有真正下订单,现在商家无法设计出我们想要的效果,对方的服务我们也并不满意,因此我提出退款,商家却表示是我单方面违约,按照合同要收取20%的违约金,对于商家这样的做法我并不认可。 商家 已解决此事 (记者拨打了司哲丽家居的联系方式,电话转接至客服部门,对方表示会让门店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记者。之后记者接到了门店工作人员的电话) 司哲丽家居工作人员:这件事情我们已经与张女士协商一致了。 (随后,记者将商家的话转达给消费者,张女士表示确实已与商家达成一致,但具体的解决方案不便透露。) 律师 合同签署即成立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本案例中,双方对于设计效果图的见解各执一词,就消费者的说法,商家在收费后从去年8月至今年3月一直未提供服务,存在消极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现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商家不愿退还全款的情况下,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建议消费者签署合同时要慎重,合同签署后即成立,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商家的口头承诺可以写进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分期、分阶段付费,以规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