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平酒店公寓每月电费少则190多元多则达1000元 电费到底该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9-03-07 09:54:44

钱江晚报(记者 施雯 文/摄)

小区4幢22楼业主的家。

多部门联合督查小区物业公司电费台账。

“我们小区都是50多平方米复式酒店式公寓户型,我一个人住,周一到周六全天在外工作,只有周日在家。常年用电的就一台热水器、一台冰箱,冬天睡觉前我会关掉空调,每月电费还是要300多元。”日前,钱报记者接到家住余杭的张女士的来电。她认为在自己住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欣北钱江国际广场小区,“新南北”物业公司向业主、租客收缴电费存在问题。

和张女士一样,小区大部分业主都在抱怨物业公司收的电费太贵。去年,几位业主开始拒缴电费,众人纷纷响应。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钱报帮帮团记者多次走访小区、社区、街道、供电公司、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花了近两周时间,并牵线协调多个部门,着手解决这个矛盾。

【走访】

物业公司赚电费差价

业主感觉电表走得飞快

走访中,钱报记者发现,该小区的电费纠纷集中在4幢、5幢商住两用酒店式公寓楼内,其中4幢共337户,5幢共498户。由于出租房人员流动相对频繁,两幢楼实际住户在200~300户之间。

不少业主反映,去年,物业公司按0.946元/度收电费时,他们就去供电公司咨询过。因为自去年9月1日起,商用电价已调整为0.7396元/度,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一直以来都在电费上赚差价。

小区所属的是余杭东湖街道红色青年社区。春节前,社区曾对这起电费纠纷做过调研,发现4幢、5幢除空关房外,月度电费最低的190多元,最高的达1000元,300~500元/月的人家数量较多。

还有不少业主有这样的质疑:“商业小区电力设备是开发商留下的,不像住宅小区那样是供电公司统一安装的一户一表。我们去查过自家电表,感觉这表不对劲,转得飞快。”

据国家相关规定,商住两用性质的建筑采用“专变”供电。所谓“专变”是指专用变压器供电模式,房屋售出后,专用变压器作为小区内部公用设施,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等中介机构管理与维护,并代收电费。

该小区的4幢、5幢各有一台专用变压器供电。由于近半年来很多业主拒缴电费,物业公司目前只能自行垫资缴费。

钱报记者先后走访了国家电网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和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随钱报记者去小区查看:小区的商业楼各有一台专用变压器,地下室还有一台物业专用变压器。也就是说电梯、楼道照明、压力供水等产生的能耗电费,理应单独计费,不应在各家用户月度抄表收费之列。

物业公司方面表示,4幢、5幢能耗费是0.5元/月·平方米,是单独核算和物业费一起收缴的。另外,从今年1月起,小区电费已经下调为0.862元/度,但1~2月的电费还没收。

现场勘查中,10多位小区业主闻讯赶来。4幢22楼的业主沈先生打开家门,邀请一行人员看看他家中用电情况。沈先生说,家中常住2口人,平时上班白天没有人,物业收的每月电费要500元,他觉得真的有点贵。

【政策】

商业楼电费代收代缴

物业居中能收差价吗

供电部门坦言,一直以来,关于商用电的电费问题,纠纷都比较多。去年,国家发改委也对商用电四次降价。

物业表示,从今年1月起,小区电费已经下调为0.862元/度。但事实上,自去年9月1日起,国家已经将商用电价调整为0.7396元/度。也就是说,尽管小区已经降了电价,但仍然高于国家定价,存在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电费差价的情况。

为此,钱报记者又跑了趟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去年,据国家和省市要求,我们联合区供电公司对转供电主体统一寄送了告知书和调查表,要求他们落实降电价措施,欣北钱江国际广场的物业公司也在其列。”

那么,在向业主收电费的时候,物业公司究竟能不能私自调高单价呢?

工作人员说,像商业楼这样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根据租户分表电量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和总表电量,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公平分摊。

钱报记者也了解到,去年,该部门接到并处理过欣北钱江国际广场小区业主用电投诉,也约谈过物业公司。当时,物业经理的解释是小区入住率不高,分摊之后,每家的用电能耗比较高。

【整改】

电费到底该怎么算

帮帮团记者牵线多部门督查

那么,欣北钱江国际广场小区的电费问题究竟出在哪?

物业公司在为每家每户抄电表、收电费时,到底是如何开展计量、计费工作的?

日前,钱报记者邀请余杭区供电公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湖街道城建科、综治信访科、红色青年社区等多个部门,来到新南北物业钱江国际广场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督查。

区供电公司仔细查阅了物业公司的电量、电费台账,供电公司统计的年度变电量和物业公司统计的用户电量存在较大的缺口——

以4幢为例,一年的缺口7万多千瓦时。也就是说,虽然4幢用户没有用那么多电,但却差不多完全承担了4幢专变的电费。

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的用户电量是物业自行抄表,供电公司无法知晓他们是如何抄表计费的,建议物业公司自查——重新排查各个专变的用电线路。

听完供电公司的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湖街道城建科工作人员立即要求物业公司:必须让全体业主明明白白消费,物业公司应立即对小区物业电费重新进行计算,并及时将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布。至于电费单价和计价方式,应设计合理计算、收缴方案,必须要得到广大业主一致认可后,方可实施。

各部门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意见后,新南北物业杨经理也现场表态:一定会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这几天抓紧核查用电情况并制定新的电费收缴方案,也欢迎各部门继续监督指导。

此次小区电费纠纷是否能解决到位,东湖街道综治信访科工作人员也表示,接下来街道会征集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公司解决好这个问题。钱报记者也将跟进报道。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施雯 文/摄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