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圆通快递发货的山核桃去哪了? 少了18斤,消费者最终获赔1800元
发布时间:2019-03-12 09:55:03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进一步推进杭州市维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本报天天3.15联合市消保委携手推进杭州消费信用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你天天维权。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是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呼唤,也是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让我们用行动为杭州消费信用加分,用行动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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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汪晓筠 通讯员 杨敏 高新宇) 今年73岁的消费者章大爷最近因寄快递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去年12月,章大爷在临安买了50斤山核桃,由于量比较多,章大爷选择了直接用圆通快递从临安寄回临平。“本想着可以在元旦前将山核桃送给亲戚朋友,但是快递寄了半个月还没到,最后好不容易收到了,还少了18斤。”章大爷将此事投诉到了余杭区消保委临平消保分会(以下简称“临平消保分会”)。

从临安到临平快递寄了半个多月

收到了还少了十多斤

去年12月18日,章大爷在临安买了50斤山核桃后直接用快递将这些山核桃寄出。“从临安到临平我认为1-2天就能寄到,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三四天了,我还是没有收到。我上网查询了快递单号,我发现快递在寄出后的第二天就已经到达了临平,显示正在派送。于是我打电话联系,希望他们能为我尽快派送,对方称正在查这个快递,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今年1月8日,章大爷终于收到了这个快递,但是让他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拿到快递时,不但包装破了,连山核桃也少了18斤,我当场拒收了这个快递,并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我多次与快递公司交涉,也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随后章大爷在邮政部门的帮助下与快递公司协商。“但是快递公司只同意赔偿500元。因赔偿金额与损失差距过大,我没有接受。”于是,他将此事投诉至临平消保分会,“我希望快递公司按损失的山核桃赔偿我1000-2000元。”

经调解

快递公司最终赔偿1800元

临平消保分会在了解章大爷的情况后,立即联系快递行业协会,通过快递行业协会约快递公司负责人当面处理。

“对此,快递公司负责人表示,是因为当时临近年底,快递员人手不够。加上之前公司刚刚重新划分了几位快递员负责的派送区域,而负责章大爷家一带的快递员又正好离职了,所以才导致了快递派送的延误。协商过程中,快递公司认为,快递损坏只需承担快递费3倍赔偿金,500元赔偿已经不错了。”临平消保分会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说。“而当时章大爷提出,快递公司不但没按照约定时间将快递送达,而且还整整少了18斤山核桃,因此不接受500元的赔偿方案。”

“我们提出,双方合同关系存在,造成损失责任明确,快递公司理应承担损失赔偿。快递公司不能将3倍快递费作为挡箭牌,逃避赔偿责任。同时,我们对商家讲解了《消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耐心与双方协商沟通,最终快递公司同意赔偿章大爷1800元,章大爷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临平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说。

在此,余杭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快递贵重物品需购买保险,先验货再签收,保留运单凭证以便发生纠纷后维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汪晓筠 通讯员 杨敏 高新宇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