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包包封边会“融化”?精装修房子入住后不久瓷砖开裂……专家支招如何避开“消费陷阱”
发布时间:2019-03-15 10:26:32

◎医疗美容

花18万余元医美竟肉毒素中毒

术前签过知情书机构仍需担责

2017年,鲁某在一家医疗美容公司就诊后,签下知情同意书后,做了一系列美容手术,共花18万余元。手术后不久,鲁某就被诊断为肉毒素中毒及异物反应。之后,鲁某做的医疗损害鉴定认为,医方注射肉毒素剂量过大,存在过错;医方将3种不同的玻尿酸同时注射到鲁某的鼻部,使风险骤增,且术前告知欠充分。去年,鲁某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还手术费,并索赔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等2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医疗美容公司退还18万余元手术费,赔偿医疗费765.5元及鉴定费400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医疗美容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杭州中院,杭州中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杭州中院法官介绍,鲁某术前虽签署了所注射药物的知情同意书,但医疗损害鉴定书中明确,医疗美容公司就损害后果承担完全责任。《侵权责任法》也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便鲁某术前签署知情同意书,但因医疗美容机构的过错行为导致她受损害,该公司应返还美容费用,并承担因就医所支付的医疗费。同时,如果医疗美容机构因侵权行为给患者身体造成损害,导致患者严重精神痛苦,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记者 丁巧巧 翟玉标 郑舜 通讯员 钟法 嵇国强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