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陈振德 记者顾艳伟)一款普通的配制酒,在经销商的嘴里却成了包治百病的“神酒”,并通过会销的形式忽悠老人购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组织老人进行会销的食品经营部进行突击检查,确认该经营部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11月15日,记者获悉,该局依法对该经营部作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21日,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八步区有人在一处出租楼里组织健康讲座,向老年人推销一种药酒,讲座现场设在闲置的3楼,位置比较隐蔽,感觉有些不正常。 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到举报中提到的地址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现场聚集了100余名中老年人,正在观看一种蛇酒的宣传视频。根据视频内容和现场老人的叙述,组织者宣传该蛇酒产品含有增强抵抗力、增强代谢能力,可帮助人体排毒修复五脏六腑、疏通血管,防治糖尿病、高血压、静脉曲张、前列腺炎、肩周炎、便秘等疾病,并对手烂、白发、老花眼、浮肿、瘫痪等疾病具有特殊疗效。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该酒是由贵州一家公司生产,名为“XX普众酒”(配制酒),仅是一款普通食品,并不具有任何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功效。讲座由八步区某食品经营部组织举办。该经营部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并依法对现场涉案的酒产品和视频文件进行扣押,对该经营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食品经营部以免费领取鸡蛋、面条和免费品尝蛇酒的方式,于每天早晨、上午、下午进行3场视频讲座,每场讲座吸引100余名中老年消费者参加,再利用视频宣传“XX普众酒”在预防和治疗上述疾病方面的疗效。但是,该经营部负责人无法提供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对视频宣传的功效内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未能提供视频来源,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 贺州市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确认,该食品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食品经营部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