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店推出多个美容套餐,但在店铺却找不到对应的价目表;在抖音平台销售多次卡,却无法印证划线价的价格——最近,浙江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明码标价、虚构促销价格及未建立化妆品进销台账,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6.15万元。 近期,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浙江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某门店推出多个美容套餐服务,但其店内墙上公示的价目表内并无上述美容套餐,且店内无其他价目册。浙江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抖音及大众点评展示有“‘换季保养’胶原满满蛋白肌多次卡”等内容,无法提供划线价的依据。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其未建立进销台账。 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解读,当事人未在店内公示其服务内容、全部的服务项目及相对应的价格,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抖音及大众点评虚构美容美体美颜项目门市价,并作为平台团购优惠价的被比较价格,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规定,属于通过虚假价格比较的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从事化妆品经营未建立进销台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第一款的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对当事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通过虚假价格比较的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化妆品经营未建立进销台账的行为,我局对浙江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予以总计罚款61500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注意核对价签与结算价格是否一致,警惕“原价XX,现价XX”等促销话术,可通过比价工具核实真实性。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该案例暴露出部分商家在价格公示、促销诚信及产品溯源环节的典型问题,警示经营者须严守法规底线,以透明价格体系和规范管理赢得消费者信任。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筑牢公平竞争市场防线,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应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杜绝虚假促销。同时经营者应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