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年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8月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查处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案例,涉及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千睿车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2024年10月1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千睿车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标称规格型号:TDT2196Z)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检验,被抽样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5日从重庆某公司处购进该型号“爱玛”牌电动自行车2台(货值金额为6398元),截至案发已售出1台(抽检买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今年3月20日,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售出涉案电动自行车1台、罚没9997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桉朗电动车有限公司销售改装非机动车案。2024年8月8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后对上海桉朗电动车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待销售的1台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24049Z,其鞍座长度为570毫米,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毫米的要求。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宣贯,当事人改正了其违法行为并将上述电动自行车整改并恢复原状,符合产品合格证参数要求。
当事人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的改装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2024年11月1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交警部门移送线索,查处上海市长宁区黄贺彪车行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防救援部门移交线索,查处上海骛远摩托车有限公司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大茗自行车行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消费提醒
销售门店严禁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学生群体,切勿为追求速度刺激、标榜个性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更不要炫技、飙车,请选择安全、合法的出行方式。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务必佩戴头盔,保护自身安全。
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切勿向学生群体提供拼加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或默许其进行改装;引导其正确认识和使用电动自行车,遵守交通法规;关注其出行工具,确保安全、合规。
此外,销售门店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应当予以劝导,建议由其监护人购买,并做好安全使用指导。销售门店严禁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
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电动自行车事故车辆开展溯源调查,对非法经营性改装销售门店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