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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不正当竞争行为 福建宁德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5-09-26 09:52:32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普通猪肉标称野猪肉、网店标称的补漆膏与实际售卖品牌不一样……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查处了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9月19日,该局选编5个反不正当竞争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守护”行动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经查,宁德市屏南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仓库冰箱内存放3.4公斤肉类,外贴手写“野猪肉”标签,现场无法提供该肉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依法扣押。经委托检验,该肉类所检项目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经查,该肉类系该公司今年2月20日从屏南县某猪肉摊购入的猪肉(共10.5公斤,持有合法检验检疫证明),因部分外观与野猪肉相似,被用于制作菜品红烧野猪肉。截至案发,7.1公斤该猪肉制成7份菜品销售,单价130元,营业额910元,违法所得910元。当事人以猪肉为原料制成菜品,并以红烧野猪肉的名称对外销售,未将菜品真实状况据实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近日,屏南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万元罚款。

周宁县某烧烤店于今年4月开始在其店铺扫码点单上架销售有机炒花菜产品,并在外卖、短视频平台上架有机花菜作为“湘当下饭2人餐”健康时蔬二选一中的一款产品。该烧烤店扫码点单中的有机炒花菜产品共计销售18单,其中7单22元、11单20元;外卖、短视频上架的“湘当下饭2人餐”共销售6单,但消费者在健康时蔬二选一现场核销时均未选择有机花菜,而是选择了“湘府下饭菜”。当事人销售有机炒花菜总金额为374元。当事人销售的花菜是从周宁县强强蔬果店购进,进货价3元/斤。烧烤店确认其销售的为普通花菜,无法提供有机证明。烧烤店在现场扫码点单菜单中对外宣称是有机炒花菜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烧烤店在外卖、短视频客户端上对外宣称是有机花菜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近日,周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此次还公布了宁德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福鼎市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实施混淆案、寿宁县某百货商行虚假宣传案。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