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0月中旬,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关于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药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结果的通告,对因不符合要求的2家药品生产企业采取暂停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行政处罚。
据悉,有因检查是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可能存在的具体问题或投诉举报等开展的针对性检查,包括飞行检查。按照2025年度全省药品生产环节有因检查计划安排,今年1月15日至9月25日期间,福建省药监局组织对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有因检查,并依据检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检查结果显示,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要求;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检查时间:6月20日)、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检查时间:4月10日至11日)处于整厂停产状态;漳州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检查时间:1月15日至16日)处于整厂停产状态,药监部门对其采取约谈风险控制措施;福建铭远制药有限公司(检查时间8月19日至21日)和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检查时间8月26日至28日)均不符合要求,药监部门对其采取暂停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