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薛晶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5类原特殊用途化妆品5年过渡期正式终结,持有原批件的化妆品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中国消费者报》此前已连续报道了除臭、育发、脱毛、美乳4类产品的市场乱象,而健美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何?1月下旬,记者调查发现,多款健美类产品仍存在违规销售现象,借“国妆特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适用于有特定功效的化妆品)进行违规宣传的行为依旧热度不减。
过期批件成宣传道具 多店铺共用

“珺顺美沐”店铺销售的纤体膏。网络截图
1月24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的“珺顺美沐”店铺看到,一款名为“依莲花”的纤体霜正以“持证纤体 安全放心”为核心卖点进行销售。商品详情页显著展示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20200209”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截图,清晰标注了该批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并强调“不是所有的纤体霜都能纤体塑形,请认准特证(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经过检测机构的层层严苛检验,产品符合标准”。同时,该产品商家在回复记者咨询时明确表示,产品已经过国妆特字认证,可放心体验,有现货可随时发货。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的“多多减肥记”店铺看到,一款标注为“碧芙婷”品牌的纤体霜也在售卖,其产品宣传页面同样使用“国妆特字G20200209”批件,但产品包装与“依莲花”纤体霜差异明显。

“国妆特字G20200209”批件已过期。网络截图
记者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核实,“国妆特字G20200209”对应的产品名称为韩熙纤体霜,类别为健美类,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批准日期为2020年2月13日,批件有效期4年,目前已过期。备注信息明确标注,该产品可销售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得生产、进口、销售,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

部分不同包装的纤体霜仍以“国妆特字G20200209”批件为卖点进行销售。网络截图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国妆特字G20200209”这一过期批件已成为部分纤体产品的通用宣传道具。“多麦国际化妆品专营店”“诺维斯健康护理店”“魅丽女人店”等多家跨平台店铺里,均有纤体霜以该批件为宣传卖点进行销售,商家普遍宣称“纤体塑身”“提拉紧致”“安全放心”,对批件过期及禁售事宜只字不提。

部分平台店铺使用“国妆特字G20151882”批件销售产品。网络截图
除上述批件外,其他过期批件也被违规使用。截至1月26日,“专注健康优选生活馆”“艾雨薇美妆护肤”仍以“国妆特字G20120494”批件销售相关产品,该批件对应的产品名称为御雪秀而美苗条霜,属于健美类,生产企业为广州依露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目前该批件已过期;“GoodFortune护理店”“美德裴丽工厂”“秘詩堂健康护理店”等店铺,则以“国妆特字G20151882”批件销售纤体霜,该批件对应的产品同样为健美类,生产企业为肇庆巧巧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该批件也已过期。两个批件对应的产品均已超出2025年12月31日的最后销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