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涵盖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平台经营等方面,以高质量司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惩罚性赔偿司法保护力度
体重管理年是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部、体育总局等16个部门于2024年6月启动的健康促进活动。在活动号召下,减重瘦身成为新的消费时尚,相关减肥产品也层出不穷。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销售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
案例显示,于某在张某经营的网络店铺中购买了某款减肥食品,支付价款2000余元。该食品宣传图中标示生产企业为某保健品公司。收货后,于某发现该保健品公司在十余年前就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刑事立案(已另案处理)。经鉴定,案涉食品成分中含有大量的西布曲明,这是一种被国家相关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成分。于某诉至法院,以张某销售的减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请求判令张某承担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张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减肥食品,于某主张张某承担所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向于某支付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2万余元。
惩罚性赔偿不仅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也呵护银发消费。赵某某在网络平台宣传某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等功效。孙某某(60岁)看到后至赵某某经营的理疗店体验,并与赵某某签订合同,购买了10个疗程的理疗项目,总价1万余元。理疗过程中,理疗店仅使用普通的护肤品进行理疗服务。4个疗程后无效果,孙某某与赵某某协商退款未果。孙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某退还支付的理疗费1万余元并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本案中,赵某某虚假宣传其理疗产品有“降三高”等治病功能,夸大功效,诱导老年人消费,构成欺诈,应当退款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判决赵某某退还孙某某理疗费1万余元并支付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3万余元。
规制无感续费、限时退订格式条款
当前,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续费的方式提供服务,使消费更为便捷。实践中,部分经营者存在扣费提醒缺失或者提醒不显著、取消自动续费不便捷等问题。
案例中,谢某通过APP购买某视频平台会员服务,选中“连续包年”选项,服务协议约定了自动续费内容。然而,某视讯公司在平台内向谢某发送自动续费的提示信息,但未设置信息自动弹窗提醒,且查看信息的路径不明确。该公司又向谢某手机发送自动续费的短信提示,但发送失败。后该公司未再提醒谢某。谢某要求退费被拒,选择起诉。
审理法院认为,某视讯公司虽通过平台内信息、手机短信方式向谢某发送自动续费提醒,但平台内信息未设置自动弹窗提醒,且查看信息的路径不明确,在平台内信息同时承载大量广告通知功能的情况下,此种提醒方式难谓显著。在短信发送失败后,某视讯公司也未继续履行提醒义务,其作为经营者未能充分保障消费者关于续费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最终,法院判决某视讯公司对谢某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对“无感续费”进行规范,法院对于酒店住宿行业的“限时退订”条款也明确了相关要求。
鲁某通过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在某客栈处提前14日预订了“十一黄金周”的三天两晚客房一间,并支付全部房费1281元。预订订单首页标注“预订成功30分钟后不可取消、取消需扣除全额预付款”。鲁某因未能购得前往目的地的车票,在客房预订成功两小时后在线申请退订客房并申请全额退款。某客栈以鲁某的退订超过“限时”为由,拒绝退款。
审理法院认为,案涉条款虽在订单首页作出提示,但鲁某提前14天退订客房,某客栈完全具备再销售客房的合理时间和市场条件,因此若按上述格式条款履行,则会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不符合公平原则。本案应以某客栈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退订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当事人过错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某客栈向鲁某退还房费1000元。
严打欺诈护航颜值经济、宠物经济
随着颜值经济、宠物经济成为消费新热点,相关纠纷也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以发布典型案例的形式,推动相关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
案例显示,某化妆品店未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张某在该店多次接受瘦脸针注射、隆鼻、面部填充等医疗美容服务,共计花费5万余元。因出现相关症状产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化妆品店退还服务费5万余元并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认为,该店在明知无医疗美容资质的情况下仍为张某多次提供存在质量问题的医美服务,且在张某质疑时隐瞒事实、虚假承诺,主观上具有欺诈故意。最终,法院判决某化妆品店向张某退还服务费5万余元并支付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15万余元。
另一起案例显示,高某支付8000余元从某宠物公司处购买了一只纯种健康博美犬。收到犬只4日后,高某将该犬送宠物医院检查,发现该犬存在髌骨脱位、上下颌咬合不全、鼻泪管阻塞等问题。某宠物公司提供的品种证书也系伪造,且无其他证据证明该犬系纯种博美犬。高某诉至法院,请求某宠物公司退还8000余元并承担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定某宠物公司对宠物品种信息作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判令某宠物公司向高某退还购买款8000余元并支付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