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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曝光4起网络餐饮外卖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4-02 08:48:48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4起网络餐饮外卖违法典型案例。

2025年8月25日,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在外卖平台经营的“北海市海城区食渺餐饮店”开展核查,发现该店在外卖平台上有待售的“吊水横县鱼生尝鲜价、蓝刀鱼生、吊水皖鱼生”等生食类菜品。经查实,该店主要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持有《小餐饮登记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生食类食品(刺身、生食海鲜等)制售属于高风险经营活动,必须硬件达标、制度健全、人员合格、许可齐全方可经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便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

2025年11月26日,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外卖平台的外卖经营者时发现,北海市海城区拾惠蛋糕店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但未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内容,未使用专柜(位)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当事人未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相关信息及未按照要求贮存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北海市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2026年2月27日,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外卖平台下线的外卖经营者中发现北海市银海区覃家螺蛳粉店(个体工商户)存在食品处理区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入口处未安装防蝇防虫防鼠设施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20修正)》相关规定,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2026年3月13日,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实地核查外卖平台下线的外卖经营者中发现北海市银海区今日吃老友粉餐饮店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20修正)》相关规定,北海市银海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