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记者近日从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处理了一起涉数字藏品消费纠纷,鉴于涉诉平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该局责令该平台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消费者全部款项,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近期,临海市一位在校大学生刘同学被一条数字藏品广告吸引,该广告宣称某平台发行的“游戏绝版数字藏品”具有极高收藏价值和无限升值潜力、抢到即是赚到、未来可在多家大型平台交易流通。于是,刘同学先后投入4000余元在该平台购买了10余件数字藏品。不久后,该平台突然无法登录、客服失联,刘同学所购的数字藏品也无法查询和转让,最终价值归零。刘同学遂该平台投诉至临海市市场监管局。
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平台在销售页面及广告中使用“投资价值巨大”“稳赚不赔”等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的用语,但对其提供的商品(数字藏品)的性能、功能、允诺等信息表述不清晰、不准确,对消费者造成严重误导,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平台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刘同学全部款项,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该平台使用明示或暗示保值、增值收益的用语,对数字藏品的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且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属于虚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平台隐瞒了数字藏品存在重大市场风险、流动性极差等真实情况,夸大了其投资属性,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数字藏品本质上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凭证,其主要功能是数字资产的唯一性确认,并非金融产品或标准化投资工具,当前对其的法律保障机制尚不健全。消费者要警惕高收益承诺,对任何使用投资、升值、收益等词汇进行宣传的数字藏品营销保持高度警惕,坚决远离承诺稳赚不赔、高额回报的平台;选购数字藏品时,要核实平台资质,购买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平台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记录,选择合规经营、信誉良好的平台;注意保存好广告宣传页面、支付记录、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电子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向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通过12315热线、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