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消费警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布消费提示: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发布时间:2026-02-13 09:08:29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11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消费者在选择校外培训时,应注意选择合规机构,做到“三看”:一要看培训机构是否有办学资质。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合同落款名称是否一致,地址是否为实际经营地址,开展的培训项目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二要看从业人员资质。消费者要细致查看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公示的任课人员信息,了解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外籍教师还应经相关部门许可并办理相应资格认定手续;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开展校外培训。三要看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请消费者关注培训场地、设施配置、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不要选择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

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重点关注培训内容、费用金额、课时计算、退费处置以及双方权责等,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招生宣传广告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证。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消费者须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在线选课、缴费,不要线下付款及现金交易,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根据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请消费者务必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主动索要加盖机构公章的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有的甚至虚假承诺“包退”“确保过线”等。建议消费者务必要“三思而后行”,至少多次实地考察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办学场所、从业人员水平、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做决定。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以收取预付款为目的计划跑路,通过这种方式快速敛财后消失。遇到商家通过他人经营场所开展宣传,鼓动现场缴费这种情形,要特别小心,切勿轻信。若遭诈骗,要及时报警。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