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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消协提醒消费者:理性看待明星代言
发布时间:2026-03-23 08:51:31

中国消费者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3月18日,河南省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看待明星代言,看清隐藏在明星代言背后的商业套路。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认为,在明星光环的影响下,部分消费者可能会产生消费错觉:光环效应下的盲目信任、身份认同下的社交焦虑、符号消费下的自我迷失。同时揭示了明星代言背后的3个消费陷阱,一是蹭热度式的虚假宣传,部分商家利用明星肖像或名义进行碰瓷式宣传;二是将普通食品伪装成保健品;三是违规使用绝对化与误导性用语,商家宣传与实际使用效果不符。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强调,根据《广告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明星代言必须“先使用后代言”,必须在充分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后才能进行推荐,如果是婴幼儿用品或异性用品,必须由明星近亲属合理使用。不得为特定行业代言,禁止明星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校外培训等行业进行广告代言。代言明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濮阳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面对明星代言产品要做到“三多一保留”。多看产品本质,下单前仔细查看商品标签、说明书、成分表及批准文号;多查商家资质与信用,对于宣称神奇功效的产品,尤其是食品、化妆品,建议消费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商家有无被处罚的记录;多问是否合乎常识,警惕违背基本常识的宣传,例如宣称普通食品能治病、化妆品可食用、普通牙膏能一周美白等。保留维权凭证,务必索要并保留好发票、收据或电子订单截图,一旦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宣传与实际不符,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