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效化解
近日,为推动商事领域纠纷高效化解,浙江省贸促会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并推动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浙江作为全国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省份,率先构建起专业、便捷的线上解纷新通道,为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注入法治新动能。
此次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合作框架的重要实践。该机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线调解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为商事主体提供涵盖在线调解、调解协议制作、司法确认或申请出具调解书等全流程高效解纷服务。作为全国试点省份,浙江此举旨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商事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根据《实施意见》,该机制广泛适用于商事合同、电子商务、跨境贸易等各类商事贸易领域产生的纠纷。当企业因上述纠纷诉至法院时,经登记立案后,承办法官将主动告知当事人可选择适用“总对总”机制。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即可通过调解平台将案件材料推送至对口贸促会调解组织。
为确保机制高效运转,《实施意见》明确了规范的操作流程:贸促会调解组织须在收到法院推送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接受委托。一旦接受,将迅速联系当事人并启动线上调解程序;若因故无法受理,也需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理由。这一设计显著缩短了调解响应时间,为企业节省宝贵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浙江构建起清晰、高效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制度框架。下一步,全省贸促和法院系统将以《实施意见》为行动指南,持续深化协同联动,不断优化调解流程、提升专业能力,切实增强商事纠纷化解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浙江企业安全出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