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一面锦旗,是一份认可和一次点赞,也是一份责任和一股动力。今年以来,福建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积极实施“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拓宽消费维权渠道,将抽象的“放心”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举措,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满足消费者对消费尊严和权益保障的心理需求。近日,记者在基层采访时看到消费者赠送的3面锦旗,背后有3个异地维权故事,见证了福建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为民纾困的初心刻度。无论山水多远,消费者的“小诉求”始终被当作“大民生”,稳稳托举。
跨区域高效维权 医美消费者获退款
“尽管是异地维权,但工作人员热情帮忙,不推诿、不敷衍,真正把老百姓的事办到了心坎上。”7月中旬,福建省霞浦县张女士专程来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赠送锦旗,感谢工作人员热心为民的工作作风。锦旗上书写着“公正执法热心为民 维护正义为民解忧”。
今年6月,张女士通过12315平台投诉:她经当地美容机构推荐,到东侨开发区某医美机构消费后,因对服务定价存疑,要求退还差价。但她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加之此事涉及两地机构、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维权陷入困境,于是向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迅速启动异地消费维权快速响应机制。一边进行线上取证,通过网络平台实时接收消费者提供的交易记录、服务协议等电子证据;一边进行现场核查。6月23日,执法人员实地检查涉事医美机构,确认其明码标价规范,实际仅涉及6800元的服务项目,其余均为霞浦县当地美容机构所收取。与此同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引导商家出示服务价格明细表,逐项核实服务内容与价目表是否存疑。
6月25日,再次组织现场调解,工作人员采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组合模式。先是背对背沟通,分别听取双方诉求,厘清争议焦点,协助消费者对照医疗机构的价目表计算服务项目金额。然后进行面对面协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让步。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提出专业调解建议。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退还1500元,消费纠纷圆满解决。此次消费纠纷的快速化解,体现了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异地消费维权快速响应机制的成效。
严查产品标识问题 “退一赔三”护权益
“秤砣虽小压千斤 秉公办事解民忧”,今年6月,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马先生给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文岭市场监管所送来这面锦旗,为该市场监管所的公正执法和暖心服务点赞。
今年2月,长乐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福州某贸易公司销售的健身车存在产品标识与包装不一致问题。文岭市场监管所迅速核查,发现涉事商品因生产商股权转让导致标识未同步更新。尽管企业解释为“疏忽”,消费者仍质疑产品真实性。经多轮研判,长乐区市场监管局认定生产商的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应得到满足。
调解过程中,文岭市场监管所耐心应对消费者的诉求,通过微信、邮件反复沟通,一一落实。同时对商家进行普法教育,合规指导。与此同时,组织多方协调,最终推动销售平台与消费者达成“退一赔三”协议。对此结果,消费者深受感动,并给文岭市场监管所送来了锦旗。
据悉,今年以来长乐区市场监管局始终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精准监管和暖心服务,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市场监管人的责任担当,赢得群众的好评。
网购服装获退款 鹭岛春风暖星城
“消保维权显担当 鹭岛春风暖星城”,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收到湖南省长沙市消费者黎女士千里之外寄来的锦旗。
今年2月,黎女士通过一个视频平台在厦门某商家购买一条裙子,金额3000元。包裹寄到后,快递员在没有联系黎女士的情况下,将包裹放在了物业处,且快递面单上没有注明黎女士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导致黎女士一直没有收到包裹。直至6月,黎女士所住小区物业在处置长期无人认领的快递时才发现了这一包裹,快递面单上没有收件人的信息,但有寄件人(商家)的信息,于是物业人员联系商家询问,商家告知可以拆开包裹,里面有客户信息,物业人员打开后才看到了黎女士的联系方式,便与其联系。此时,黎女士正好在外工作,获悉后立即联系该商家客服,说明该情况并发送截图,告知6月11日才收到货,尚未试穿。次日回家后黎女士进行试穿,发现衣服质量较差,且尺码不合适,申请退货退款,但商家称这条裙子在2月份就已签收,拒绝退货。
厦门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电话投诉后,立即联系商家调解,商家坚持说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有打电话给黎女士,经黎女士同意后将快件包裹放置在物业处。消费者黎女士表示快递公司压根没有打电话联系,也未及时发短信提醒及时查收快递。
厦门市消保委认为,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快递公司直接把快件包裹放至物业处,且快件包裹上使用隐私面单(无姓名、联系方式),导致消费者未能及时收到,责任在于商家及快递公司。商家也无法提供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提醒查收快件包裹的相关证据证明,商家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7月,经厦门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商家同意为黎女士退货退款处理,黎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于7月23日定制锦旗寄给厦门市消保委,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