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卢女士于6月29日,向杭州悦己爱瑜伽有限公司支付8700元,购买了60节普拉提小班课。“8月4日,我在开课前50分钟左右想取消约课,商家却表示课程需要提前一小时取消预约,因此需要扣除这节课时。我认为商家未提前告知我这条规定,我提出退费,对方表示根据合同要扣除30%的违约金。”于是,卢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取消课时要提前一小时
退费还要扣手续费
消费者卢女士:这家店是位于临平区余之城的悦己普拉提瑜伽,6月初我路过门店附近时,这家店的工作人员在路边宣传门店即将开业,刚好我有锻炼的需求,我了解到先预付200元可以锁定开业会员名额,还有办卡打折等优惠,6月4日,我向商家支付了200元,商家送了我一套瑜伽服,还有3节课、身体评估等。
6月29日,我受商家邀请参加了门店开业活动,在商家的推荐下,当天我支付8700元购买了60节普拉提小班课。之后我有时间就会约课,8月4日18:59,我在商家的微信小程序中预约了当天20:00-21:00的课程,因为我临时有事,我想要取消课程,但小程序上无法直接取消,19:13我联系商家希望对方能帮我取消预约,19:56对方回复我表示课程取消需要提前一小时告知,超过一小时无法取消,因此要扣除我这节课的课时。
对方表示在我报课时就告知我相关规定,且协议中也有相关条款。我认为对方没有提前告知我,这样的规定不合理,我提出想要退课,之后商家发给我当时签署的入会协议,并表示按照协议,退款课程按原价扣除,再扣30%违约金后退费,我不同意对方的方案,我只上了3节课,我希望对方退还剩余费用。
商家 已离职
相关联系账号已被公司收回
(6月26日,商家通过微信提供给卢女士相关联系电话,记者拨打该电话,联系到了相关工作人员。)
悦己普拉提瑜伽工作人员:我已于6月30日离职,我只是临时工,负责开始时约客人到店、收取预存款等工作,与消费者联系的微信账号已经被公司收回去了,协议也是老板和消费者签署的,我并不清楚。
(随后,记者多次尝试拨打门店联系方式,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商家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费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本案商家提供的会籍合约中,商家对于消费者取消课程、退费等条款作出显著提示,消费者签署了合约后应当遵守条款。现消费者提出退费,商家有权扣除相应违约金后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