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曝光2起企业失信期间发行预付卡的违法案件,以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发行预付卡先要保证自身的信用状态优良。
近年来,在餐饮、零售等生活服务业领域,单用途预付卡发行者跑路事件屡屡发生,为此,北京市于2022年6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供职单位违法行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发行预付卡或者为消费者办理续卡。对于违反法条行为,规定了责令立即停止发卡、续卡,处以罚款直至责令停业的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七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发行预付卡这一经营模式的关键前提,是经营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消费者预付资金后,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履约能力与信用水平,企业一旦陷入失信境地,便意味着其履约能力与信用状况均已拉响警报。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已通过非现场手段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0万家次,查处失信期间违规发卡、发行预付卡不签合同等违法案件14件,处罚金额24万余元。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行业监管部门,加强预付式消费事前、事中监管;通过数字化手段,建立智慧监管模型,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强化风险防控,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