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严厉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9月2日,该局公布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典型案例。
鹿寨县市场监管局根据12315投诉,对鹿寨镇康泰药房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炮山甲中药饮片产品上未标明有效期和产品批号等内容,且未能提供进货凭证,也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县医疗保障局移送线索,对三江县同安堂大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个人覃某某赠送的两盒尿毒清颗粒(无糖型)药品入库药店并进行销售。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三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其他典型案例包括:柳北区民德康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柳城县柳州市龙腾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乐康药店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及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