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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因台风退订酒店遭拒 经消委会调解成功退款
发布时间:2025-09-12 10:05:51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近年来,各大平台推出的高性价比酒店套餐,成为不少消费者出行预订的首选。然而,一旦遭遇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取消,退款问题却常常引发消费争议。9月11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一则消费者因台风取消行程酒店拒绝退款的案例。

日前,广州市白云区消费者冼女士计划前往阳江海陵岛,并于8月22日在某平台上花费1952元预订了当地某酒店的优惠套餐。然而,出行前夕,台风来袭,阳江为重点受影响区域。冼女士为保障安全,不得不取消行程。冼女士第一时间联系商家说明情况并要求退款,却遭到对方以“秒杀产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多次沟通无果后,冼女士拨打广州12345热线向广州市白云区消委会求助。

白云区消委会云城分会接诉后迅速开展调查并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关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第五百九十条关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冼女士在事后及时联系商家说明情况,已尽到法定的减轻损失的义务。因此,冼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款项的诉求于法有据,商家不应以“特价”等理由拒绝其合法要求。经调解,商家最终认识到自身做法的不当之处,同意全额退款,冼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