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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国庆中秋商业广告活动合规提示
发布时间:2025-09-24 09:47:22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9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节假日广告活动热点,就国庆、中秋前后合规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作出提示。

一是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不得利用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标识、相关决议决定、新闻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内容等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广告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军旗、军歌、军徽以及其他涉军标识标志;不得以“特供”“专供”为噱头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广告宣传。

二是广告应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发布月饼、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礼品广告不得宣扬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正之风。不得含有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以及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及各类软色情等内容。

三是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准确、清楚、明白地表示广告中可能包含的价格、功能、产地、允诺等内容,确保广告信息准、允诺明。发布普通食品、餐饮服务广告中含有食材产地、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内容的,发布旅游服务广告中含有服务内容、提供者、形式、促销价格信息等内容的,不得虚假或引人误解。广告中涉及引证内容的应表明出处,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赠送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四是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以科普宣传、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商业广告。通过互联网发布竞价排名广告,以及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五是发布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出现饮酒的动作、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焦虑和增加体力等内容。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宣传具有保健功能。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广告宣传内容,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权威机构官方网站查询、比对、验证有关许可、备案等信息。在日常生活消费、旅游出行过程中货比三家,不轻信各类含有“超低价”“功能强大”“包治百病”等内容的广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铭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