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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监管惠民生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整治水电气计量收费问题
发布时间:2025-09-25 09:56:43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家里电费是不是多收了?”“用水报户费该不该交?”“这笔燃气安装费未经同意怎么就收了?”这些看似琐碎的日常,却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把群众关切的水、电、气问题作为民生大事来抓,开展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不规范收费、违法收费等典型案件,责令相关经营主体退还多收费用,全面规范收费行为,逐步化解民生痛点,促进全省水电气收费秩序明显改善。

全面规范收费行为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源头治理、监督检查、长效监管等举措,切实保障居民在水、电、气使用中的计量准确、收费规范。

7月29日,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接受福州某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家中煤气管道迁移服务过程中,安装师傅在未明确说明、未经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装了燃气报警器并收费。受理投诉后,该局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燃气公司能够提供本次服务的改管勘测卡,上面确有“民用燃气报警器(400元/路)”的文字标注,且获得了消费者的签字确认,但燃气公司通过搭配组合方式提供燃气报警器商品服务时,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商家进行行政指导,建议商家加强员工培训工作,重新设计改管勘测卡,提醒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安装民用燃气报警器。

9月5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燃气有限公司业务单据未能完整、准确、显著标明收费项目、计价单位、计量单位及收费标准,无法提供完整内部操作手册或系统性培训记录。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燃气公司积极配合,承诺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立即整改并加强内部培训。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其予以警告,同时要求企业按政策完善价格公示、规范业务单据、修订内控制度,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并建立培训考核台账与客户投诉快速处置机制。

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福建市场监管部门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收居民关于水电气收费不规范的投诉与举报。经调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经营者改正、及时退费等,并对处理后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与复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相关供能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摸排自身在计量、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发现,当地一家燃气公司在2024年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因数据传输滞后等因素导致部分用户的气费计算出现偏差,存在多收取费用的情况。经核查确认,此次气费出现偏差,主要有3个方面原因:部分用户月度用气量波动较大,对价格调整后的气量核算形成干扰;调价期间无人居住房屋用气数据采集不及时;信号较弱导致智能抄表数据传输延迟。为解决问题,该燃气公司对抄表数据展开细致排查与整理核实,共找出129户因上述问题出现气费偏差的用户。截至9月15日,该燃气公司已完成全部129户受影响用户的气费退还工作,累计退还金额达6084.45元。

近期,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12家乡镇供水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连江县蓼沿仙峰水厂于2021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21日,对新增用水的206户居民每户收取300元报户费。该厂擅自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用水报户费,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的规定,侵害群众利益。连江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将违规收取的6.18万元退还给群众。截至今年8月31日,该厂以预存水费的方式给每户群众退还300元。

切实筑牢民生防线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水电气行业计量与收费行为,近日,福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陆续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示警示。

8月2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福州市2025年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3起,其中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涉及不执行政府定价及收取明令取消费用。2024年10月,福州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对多家幼儿园及居委会未按政府规定的民用水价格标准收费,而是执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2015年4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多收水费4.49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向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收取已明令取消的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共计6.0898万元。5月19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退还多收费用,并处罚款28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将多收水费4.49万元和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6.0898万元全部退还给相应人员。

7月22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集中整治典型案例3起,其中福建水投集团屏南水务有限公司涉及违规收费。经查,该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间,为720户个人用户立户安装时收取远传智能模块控制设备安装费用合计27.39万元,为55户单位用户立户安装时收取远传智能模块控制设备安装费用合计41.77万元,上述两项收取费用共计69.16万元;为2户更换水表用户更换LXSDN15水表,收取380元/台。该行为未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中“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装置费用”的规定。截至今年3月25日,该公司在与上述个人用户、单位用户沟通、确认和公告查找后,已将多收取的设备安装费用予以退还,合计退还金额68.46万元,剩余1户价款6964.4元无法退回。4月25日,屏南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对该公司未退还的多收价款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7.76万元。

为巩固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成效,9月13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用水、用电、燃气计量收费“十标清”“十不得”指引,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水电气企业计量收费行为。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