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记者从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获悉,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同意,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会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吉林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从5个方面对优化消费环境作出部署。
在提升消费供给质量上,一方面要提高实物供给质量,将组织开展中国消费名品申报、吉林老字号认定、组织申报中华老字号等,健全“吉致吉品”标准体系并壮大其规模与数量;另一方面要增强服务消费品质,进一步完善服务消费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建立“无事不扰”白名单,优先实行非现场检查。鼓励银行、保险业机构持续完善金融领域服务消费发展体制机制。落实国家服务认证制度,开展吉林省服务认证体验周活动。创新消费场景,出台《关于支持城市发展首发经济的若干措施》,持续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完善“一码购吉林”数智电商平台等。
在优化消费环境秩序方面,首先是守牢消费安全底线,围绕重点领域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飞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以养老机构食堂、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对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食品存在掺杂使假、无证经营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其次是治理市场交易秩序,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加油机和民用“三表”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此外,持续开展消费市场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殡葬、养老等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监管,强化互联网、民生等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在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方面,推动线上购物无理由退货退款向线下延伸,力争到2027年吉林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累计动态增长50%。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消费维权与行政执法衔接,加大“诉转案”力度。推进诉调对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重点领域全面落实24小时回应工作要求,并推动出台《吉林省行政调解规定》。
此外,在推动消费环境共治、实施创新示范引领方面,《方案》明确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积极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强化社会监督引导、推进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行动;深化国际合作,推动重点文旅场馆入境支付便利化,推进跨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提升对外经贸往来的消费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