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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基层消费维权频出新招 全链条守护放心消费
发布时间:2025-11-07 09:44:17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从福建省晋江市商圈的“银龄调解团”到大田县的永昌消费维权工作室、承惠消费维权工作室,再到福州市马尾区的24小时响应机制,福建省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组织以系列创新实践,把维权服务延伸到每个网格、每个乡镇、每个商户,让消费维权更加高效、更有温度。

“银龄调解团”驻点解纷

在晋江市标杆性商业综合体,时常有银龄调解员在商场驻点,现场接受消费维权咨询,协助调解消费者与商家的消费纠纷,这是晋江市创新消费维权模式的缩影。为推进“放心消费在福建”建设,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立足本地产业优势与消费特色,选择标杆性商业综合体作为试点,打造特色鲜明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推动消费纠纷就地化解。

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组建“银龄调解团”并开展驻点指导,选派1到3名业务能力好、沟通能力强的老同志组成,实行“每周半日驻点+弹性响应支援”模式,现场处理各类纠纷,并通过“新老结对”传承经验,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成功率。

同时,晋江市推行联盟退货集中制,组织商业综合体打造“七天无理由退货联盟”,覆盖服装、鞋帽等各类商品。消费者可直接在维权站申请退货,工作人员当场核验、先行登记退款,商户24小时内取货、3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构建起“一站式”退货绿色通道,解决退货流程烦琐问题。此外,建立商场先行赔付制,消费者持购物凭证证明商品质量或服务问题且责任明确时,维权站在2个工作日内从专项资金中支付赔偿,后续再向商户追偿。

为确保消费纠纷处理规范公正,晋江市各消费维权服务站点遵循“投诉登记—调查核实—调解/赔付—归档回访”流程,工作人员及时跟踪处理进度,处理完结后分类归档并回访;设立监督电话,公示投诉方式及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起消费纠纷处理有据可查。

晋江市英林镇市场监管所实行片区监管员首接负责制。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晋江市英林镇市场监管所针对商超退换货、餐饮食品安全等高频消费纠纷,推行“片区监管员首接负责制”,明确纠纷接办、沟通、反馈全流程责任,对商品退换、小额赔付等简单诉求,现场协调商户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对调解中需要专业支撑的纠纷,及时对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辖区司法所,通过“线上咨询+线下指导”联动,确保复杂诉求不积压。

“第一时间”优化维权流程

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琅岐分局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消费维权工作部署,创新推行五个“第一时间”工作法,优化投诉举报处置流程,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提质增效。

“接单即办、闭环管理”是琅岐分局消费维权工作的准则。平台诉求分配后,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响应机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诉求人,确认诉求细节、明确维权需求,并同步告知受理情况。针对电话多次无法接通的特殊情形,采取“电话+短信”双渠道联络模式,确保诉求响应率实现100%。

针对商品质量纠纷、服务违规、虚假宣传等需要现场核验的诉求,坚持“受理即核查”原则。工作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证据清单第一时间赶赴涉事经营场所,重点核查经营资质、商品资质、交易凭证等信息,通过现场拍照固证、记录当事人陈述、收集合同票据等方式,固定完整证据链。

为提升诉求处置精准度,建立“现场核查—即时研判”联动机制,核查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召开研判会,结合诉求内容、现场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划分责任主体、明确问题性质。针对跨领域、复杂疑难诉求,启动部门联动研判模式,实现问题精准定性,快速确定牵头处置单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秉持“定责即调解”工作理念,在明确纠纷责任主体后,第一时间组织投诉人与商家开展调解,运用现场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围绕“诉求合理、双方自愿”核心原则,精准提出退货退款、赔偿损失、服务整改等具体解决方案。对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商家及时履行,推动矛盾高效化解;对拒不配合的经营主体,现场告知其法律后果,同步启动行政指导或执法程序。

建立健全“处置即反馈”制度,在调解完成或处置结论确定后,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详细反馈给投诉举报人,清晰说明调解结果及处理依据,确保诉求闭环落实。

协同共治提升维权效能

大田县市场监管局巧借各方力量,探索出一条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共建的市场监管新路径,让“放心消费在福建”的金字招牌在大田县域愈发闪亮。

高效的纠纷化解机制是消费维权的核心。大田县市场监管局切实按照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机制,不断完善“统一调度分流转办、延伸基层就近调处”的纠纷调解处置体系,聚焦消费纠纷高频领域,优化维权流程、缩短响应时间。

充分发挥全国12315平台作用,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大田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加大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建设,积极引导有关经营主体成为ODR企业,推动消费纠纷线上解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离不开标杆引领与氛围营造。大田县市场监管局围绕“放心消费在福建”品牌建设,以点带面打造消费安全标杆,截至目前,已建成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站14家,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64家。

为全面筑牢消费防线,大田县市场监管局巧妙地将维权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借力社区平台推进网格布点,在社区内成立永昌消费维权工作室、承惠消费维权工作室等消费维权站点,由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干部、社区调解员坐镇,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维权服务,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大田县市场监管局还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与明溪县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合作机制,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有机衔接的全链条守护格局,让维权“跑”得更快更实。

宣传引导是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的关键一环,大田县市场监管局聚焦这一重点,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园区、进街区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多渠道普及维权知识。在街区,借力区位优势,组织商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设置公示牌发布“红黑榜”,定期评选“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引导经营者自律。同时,大田县市场监管局组建党员服务队,积极拓展延伸现有纠纷处置机制和政务服务空间,组织专业力量主动下沉,既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指导,又深入商超、市场等宣传法律法规,夯实“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