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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标准流程”护航放心消费
发布时间:2025-11-19 09:27:33

过去,一起消费纠纷的解决往往依赖市场监管或消费者组织工作人员的“经验”和“面子”,这种“土办法”虽有人情温度,却难免标准不一。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服务规范》(DB37/T4926—2025)正式发布,于11月9日在全省全面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覆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全流程的地方标准,标志着山东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领域迈出突破性一步。该标准的实施,让消费纠纷解决告别“凭经验办事”,步入标准化轨道。

这份地方标准是治理智慧的升级。它把消费纠纷化解从“凭经验”的模糊操作,变为“按标准”的清晰流程,谁来调、怎么调、多久调完,都有章可循。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工作人员而言,是从“和事佬”到“专业裁判”的角色转变,是一本“操作手册”,明确“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告别“凭经验办事”;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份“定心丸”,拓宽维权渠道、明确处理时限、保障调解协议落地,消费维权不需要碰运气,而是可预期的规范服务;对于经营者来说,是一道“责任红线”,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ODR企业3日内联系消费者、10日内完成协商和解。

作为经济大省,山东省这一举措颇具深意。标准的出台,是从“好客山东”到“好处山东”的转变,一字之变,折射的是从热情待客到制度保障的治理跃迁。“好客”是态度,“好处”是机制。让每个消费者在山东都能被公平对待,这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人情账”让位于“标准账”,才能更好地回应消费者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待。

如今,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但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仍需不断完善。山东省的探索犹如投石问路,是对中国消费者协会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的积极回应。这种以标准化推动治理精细化的尝试,让消费者进一步看到,推动治理现代化不是一个口号,而是在关乎消费者权益的细微之处的积极行动。

当越来越多的地方将消费纠纷解决从“凭经验”转变为“按标准”,广大消费者离放心消费就更近了一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王照重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