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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搬迁不便上课 消费者愿意扣违约金退课被拒
发布时间:2025-12-12 09:00:36

经调解,商家表示已退款

消费者徐女士于2020年12月10日向位于西湖区古墩路的贝+跆拳道(文新图书馆店)支付25820元给孩子续费了跆拳道课。“一开始商家表示课程可以上到孩子16岁,之后又改口称合同中签署的是上五年送三年。2023年门店搬迁,我们不便前往上课,我提出退费,并愿意扣除部分费用,对方却迟迟不处理。”于是,徐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门店搬迁上课不便想退费

消费者徐女士:2020年7月4日,我和家人逛超市时,贝+跆拳道(文新图书馆店)工作人员向我推销跆拳道课程,称可以锻炼身体,并邀请我带孩子去体验,还送了不少小礼物。因此我加了商家微信,对方表示现在有优惠,我便支付198元报名了12节课。

体验课上完孩子表示喜欢,我便先支付7980元给孩子报了小班课。2020年12月10日,在商家的推销下,我将课程升级成总价33800元的黑带直通车课程,并支付了25820元的差价,当时商家表示该课程能一直上到孩子16岁。

之后孩子正常上课,我们基本上每周都会去,直到2023年,门店搬迁至位于西湖区益乐路的贝+跆拳道(文教店)。我带孩子去上了几次课,发现路程较远,门店附近也不便停车,之后我们就没去上课。2023年11月9日,我联系商家退费,对方却表示按照课程有效期已经没钱可退了。

我多次尝试协商退费,对方都拒绝退款。直到2025年11月7日,在我多次协商后,商家联系我,表示愿意退还1000元,当时我不接受。11月中旬对方又表示愿意退还3000元。一开始商家承诺的课程有效期为上到孩子16岁,最近商家告诉我,合同中写明课程有效期为8年。我不接受商家的方案,按照合同我愿意扣除20%违约金,并按照门店课程单价500元/次扣除已上两节课费用,也就是说商家退还我18000元左右,但商家对此方案不认可,我感到很无奈,我想尽快解决此事,希望商家能尽快退款。

商家

消费者已与总部协商退费

(记者通过贝+跆拳道微信公众号搜索到贝+跆拳道(文教店)联系电话,联系到了门店工作人员。)

贝+跆拳道(文教店)工作人员:12月8日,消费者已与我们的总部对接退费事宜,我们已经退款了,但由于这件事是和总部直接对接的,因此我并不清楚具体的退费金额。

(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消费者徐女士,但未能联系上,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消费者的诉求是合理的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本案例中,因商家门店搬迁,无法在原地址依约提供服务,消费者提出退费是合理的,商家不应扣除违约金。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跆拳道课程时,合同约定按照时间计费,商家应当扣除自消费者付费至搬迁的时长,按照剩余未使用时长比例进行退费。现消费者愿意扣除部分费用,商家不愿退费,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毛雨希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