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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维修4次仍有故障 市场监管调解助全款退车
发布时间:2025-12-23 09:15:38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阎村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消费者任先生10月新购车辆次日即出现行驶中剧烈抖动故障,经4次维修后问题仍未解决,在商家推诿退车责任的情况下,经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最终促使4S店履行“4次修不好全价退车”承诺,为任先生办理全款退车手续。

任先生投诉称,其10月刚提的新车,购车次日便发现车辆行驶时存在剧烈抖动。他先后4次将车辆送至购车4S店返厂维修,其间商家尝试更换轮胎轮毂、检修发动机等维修方案,但故障始终未能解决。

任先生表示,购车时4S店曾明确承诺“4次修不好就全价退车”,如今维修次数已达标,他据此提出退车要求,遭到商家推诿。4S店一方面口头承诺将申请专家检测,另一方面又以流程审批为由持续拖延,导致退车问题迟迟无法推进。

受理投诉后,阎村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核实工作。执法人员经核查确认,涉事车辆同一故障累计维修次数已达4次,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车”的法定条件。

调查过程中,4S店虽同意退车,但提出需由任先生支付相应使用补偿费,被任先生拒绝,双方就退车金额产生分歧。为妥善化解纠纷,阎村市场监管所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执法人员当场出示了任先生提供的4S店退车承诺相关证据,并明确指出商家拖延处理进度、未按承诺履行退车义务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将损害品牌市场信誉。经协商,4S店最终认可此前作出的“4次修不好全价退车”承诺,同意免除使用补偿费,为任先生加快办理全价退车手续。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万晓东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