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孙蔚)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与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联合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医疗保障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承办的医疗美容法律规制的理论与实务暨首届法治医美论坛在北京召开。论坛聚焦医美行业“假机构、假医生、假药械”(以下简称“三假”)乱象治理、法律适用争议等命题,通过观点碰撞、难题攻坚、凝聚共识,为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化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法治短板亟待补齐
近年来,我国医美行业规模持续增长,成为拉动消费升级、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业态。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医美相关企业超18.7万家,从企业注册数量趋势来看,近5年间,医美相关企业的注册数量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仅2025年1—11月新增注册相关企业就达3.6万余家。
在行业规模增长的同时,行业法治短板尚未补齐,“三假”违法乱象、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衍生出大量医疗技术与法律适用交织的复杂纠纷。天眼风险信息显示,有2.1%的医美相关企业曾遭法律诉讼,案由包括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损失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等;有2.15%的企业曾遭行政处罚,处罚事由包括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等。
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理事长刘锋表示,医美行业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契合人民群众多元化美好生活需求,但“三假”、虚假宣传等乱象制约着行业合规发展。这些乱象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消费者维权诉求日益强烈,以法治手段规范行业发展、守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
“医美行业法治化建设十分紧迫,当前医美领域乱象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破坏行业整体公信力与美誉度。”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整形科主任赵振民表示。
与会专家认为,医美纠纷兼具医疗专业性与法律复杂性,存在技术鉴定难、责任划分难、维权成本高、执法尺度不统一等突出问题,现有法律规范应对新型违法情形的适配性需进一步提升,亟须通过系统性法治建设来破解。
医美欺诈适用退一赔三
在传统观念中,医疗健康服务往往与“治病救命”紧密相连。随着人们医疗健康观念的发展,医疗需求不再局限于治愈疾病,而是向追求更高质量、更低风险、更好效果的医疗服务转变,消费型医疗服务逐步兴起。
“医疗美容服务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否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河山围绕医美纠纷法律适用关键问题提出核心探讨方向,引发了与会专家的深度思考。
“按照案由,医疗纠纷案件可分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晓东表示:“2022年1月至2025年10月,北京市三中院共审结医疗纠纷案件310件,其中涉消费欺诈的案件有59件,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
据陈晓东介绍,2022年3月,北京市三中院在一起医美案件中率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造成患者损害可适用三倍赔偿。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不久前,北京市三中院通报了6起涉医疗领域消费欺诈典型案例,精准适用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平衡保护了医疗消费者和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论坛中,经法官、法学专家、法律实务人士等共同研判,一致明确医美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罚性赔偿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备充分法理依据与实践基础:一是医美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商业广告推广,符合“经营者”主体界定;二是消费者接受医美服务以美化外观为核心需求,属生活消费范畴,且全程自费、不涉及医保,具备商业化消费属性;三是多地司法判例已确认消费型医美纠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欺诈行为判令退一赔三,契合立法精神且能有效遏制乱象,为纠纷处置提供了清晰法律指引。
陈晓东进一步解读称,医疗机构常见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虚构医疗机构资质,违规向患者提供超出资质等级的医疗服务;虚构、夸大相关医生专业资质、执业经历、职务职称,骗取患者信任;虚假承诺医疗产品、医疗服务效果,诱使患者购买相关产品、服务;虚构或夸大患者病情,为患者提供不必要的诊疗行为,进行过度医疗。这些欺诈行为的实施主体,既包括医疗机构本身,也包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销售人员、其他服务人员。
整合资源提升治理效能
医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离不开法治框架的支撑与多方力量的协同,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深度融合,才能凝聚行业治理的强大合力。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霍增辉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非法医美案件同比增长18%,反映出医美诊疗行为不规范,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不同机构操作随意,导致最终效果参差不齐;行业监管人员数量与医疗机构数量极不匹配;违法成本低,不足以形成威慑;消费者维权难,特别是涉及医疗损害责任认定时,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程序,而相关领域缺乏专业鉴定机构。
与会专家、业界代表一致认为,医美行业法治建设已进入关键阶段,亟须整合政产学研媒多方资源,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突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医美行业法治治理框架,推动行业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医美行业乱象的根治需构建多维度社会共治体系。”盈科全国医疗卫生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书保建议,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明确医美机构资质、人员执业标准及广告宣传边界,填补“生活美容违规医美”等的监管空白;建立包括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公安机关等在内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打非法行医与价格欺诈,推行“黑名单”公示制度;推广“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通过专业调解平衡医患诉求;推动行业协会制定服务标准与伦理指南,强化机构合规内控。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许身健表示,本次论坛依托高校法学专业优势与机构实务经验,聚焦医美行业乱象治理、消费者权益保障等重点问题,推动理论与实务双向赋能,后续将持续联动专家学者、监管部门等多方力量,形成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助力医美产业实现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