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胡霞 记者朱海)12月29日,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出台《江西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强化种养加工、运输配送、贮存、市场准入、消费等环节协同监管方面提出19项具体措施。
在种养加工环节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强化产地环境治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指导。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具模式。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通报协查机制,完善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流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监管信息双向通报制度和追溯协作机制。落实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制度,探索推动定点屠宰厂(点)、批发商、经营户或销售方的检验检疫信息三级对接。
在运输配送环节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食品运输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严格落实交付控制、卸载入库、运输过程和运输工具清洗等管理要求。落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加强快递运输车辆和存放场地管理,推进包装绿色转型,保障寄递渠道食品运输安全。严格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推广使用“外卖封签”,聘请外卖配送员担任外卖食品安全监督员。
在贮存环节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强调,将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贮存主体责任,食品贮存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明确入库出库交付查验要求,严格交付衔接和入库出库管理。
在市场准入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加强传统特色食品加工制作工艺保护,完善相关标准体系。鼓励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师、注册(公共)营养师等专业人员,提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整体素质。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准入,探索实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协同监管模式,开展“抽检监测+监管执法+问题处置”联动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工作,依法推进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规范处置。
在消费领域协同监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强化餐饮服务管理、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完善其他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完善网络交易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共治机制6项措施。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深化食品重点领域可视化非现场监管应用。推动信用监管与食品安全监管深度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深化“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食品安全保障,研究解决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