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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春节价格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6-02-05 09:04:32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4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节日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各相关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及行业协会经营者春节期间规范价格行为。

告诫书要求,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及社区生鲜店在销售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时,要做到标价真实、准确、醒目,不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不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切实履行保供稳价社会责任。

旅游相关行业经营者要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餐饮单位应规范年夜饭预订价格,明确标示菜品、单位、价格或服务计价方式、收费标准,允许顾客自主选择套餐或单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者应严格履行预订价格协议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临时加价;旅游景区应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捆绑销售观光车票或保险。

电影院、剧院等文化娱乐行业经营者在销售电影票、文艺演出票时,应在线上线下购票渠道清晰公示票价及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交通出行行业经营者要自觉维护客运和停车价格秩序,铁路、航空、公路客运企业及车站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的价格政策,在售票厅、官方网站、手机APP等醒目位置公示票价、延伸服务价格及退改签政策,不得违规涨价、价外加价;机场、火车站、景区、大型商超等配套停车场及路边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在入口处、缴费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范围和投诉电话,严格按公示标准收费。

各商场卖场零售点在销售茶叶、白酒、烟花爆竹、取暖设备、服装等节日热销商品时,促销活动应真实让利、清晰规范,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误导性标价;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指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张文章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