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黄先生在微信视频号上刷到了一条祛斑广告,添加商家微信后,对方表示168元就能做斑。“我挺心动的,就预约到店做项目,商家是位于拱墅区丰元国际大厦的‘颜秀美容’。我向商家明确表示不愿加价购买其他项目,商家仍旧多次表示我脸上的斑、疣需要加钱才能做好。我感觉被商家诱导消费了,便提出不愿继续做项目,提出退费却被商家拒绝,我现在只做了半张脸,我希望商家退还168元。”于是,黄先生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宣称168元祛斑 到店做项目却还要加钱?
消费者黄先生:去年10月,我通过微信视频号刷到了祛斑的广告,我关注了视频号,随后添加了一位“妍寇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企业微信。一开始我只是想了解一下祛斑项目,并没有决定去做,对方一直给我发送祛斑活动的广告,但我都没有理会。
1月24日,对方联系我,表示现在做斑可以领取50元车费,只需要支付168元,不论是老年斑、妊娠斑、晒斑、雀斑都可以做好。我觉得挺划算的,但也没有向对方具体了解项目详情,商家也没有告知我做斑的事宜,我和对方预约17:00后到店。当天傍晚,我根据商家提供的地址到店,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为我敷了一张面膜,对方表示我的脸上有不少斑和疣,但当时我明确表示我只想做168元的项目,不做其他的项目。
随后工作人员让我先支付费用,一开始对方让我先支付218元,再通过微信转账给我50元车费,我认为这样太麻烦,最终我直接支付了168元。付款后工作人员准备开始操作,但又表示我的脸上有斑和疣,随后在我的脸上数了60多粒斑和疣,并表示可以给我优惠价50元/粒。我感觉被商家诱导消费了,便提出我不想做项目了,希望对方退费。
工作人员随后离开了房间,过了一会回来表示向领导反映了此事,可以按照168元给我做项目。我与对方再次确认不需要额外再支付费用后,便躺下同意继续操作。工作人员用仪器在我的右脸操作了几分钟后,又开始向我推销,对此我感到很生气,我坐起身表示我不继续做了,并要求对方退费。但该工作人员直接将仪器推出去,并没有理会我的诉求。随后我报了警,门店负责人仍旧不愿退款,我感到很无奈,我希望商家能退还168元。
商家
优惠价只做斑 做疣要另外收费
已经做了项目无法退款
(记者根据消费者黄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颜秀美容”的电话。)
“颜秀美容”工作人员:消费者购买的是特价做斑项目,但消费者脸上不仅有斑,还有疣,做疣肯定是需要另外收费的,现在消费者已经做了项目,我们无法退款。
律师
消费者可要求退还部分费用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本案中需要明确的是,如若商家在给消费者操作过程中要求加价才能继续做项目,则商家的做法是违法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但如若商家是正常推销介绍其他项目的,消费者可以拒绝并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原有服务。现消费者只做了半张脸项目,可以要求退还部分费用,或是继续做完剩余部分。
(随后,记者将商家的话反映给消费者黄先生,黄先生表示会尝试联系商家,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