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10款网球比较试验结果,其中,标称品牌为ODEA、Slazenger、尤尼克斯的3款样品的两类测试指标均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综合表现优秀,被评为五星。标称品牌为WITESS、HEAD、川崎、狂神等7款样品的内包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不符合标准要求,未参与评星。

(数据来源:重庆市消委会)
本次比较试验围绕稳定性和标志两类指标开展测试。稳定性指标包括推进变形和弹性,标志指标包括商标和内包装。测试依据为《网球》(GB/T 22754—2008)国家标准。10款样品由重庆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线上购物平台及线下文具、体育用品经营店随机购买,样品主要产自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地。样品均为成年人用球,售价从每个4.99元至18.3元不等。
推进变形指标主要测试网球在受到外力挤压时的形变程度与恢复能力,如该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网球在击打过程中会出现形变过大、恢复缓慢的情况,影响击球速度和轨迹稳定。
网球弹性指标主要测试网球被撞击后的回弹能力,如该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网球在击球时会出现回弹力度异常、轨迹不稳定的情况,不仅影响运动体验,还可能因判断失误增加身体受伤风险。
测试结果显示,10款样品均符合上述两个指标的标准要求。
《网球》(GB/T 22754—2008)国家标准要求每只球上应标有商标,内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地址、商标、型号(货号)、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编号等。如该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消费者将无法准确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难以判断产品是否适配自身使用需求。测试的10款样品中,有7款的内包装上未明示生产日期,不符合标准要求。这7款样品分别是:标称南京飞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WITESS,以及标称斯艾(大亚湾)潜水有限公司生产的HEAD、深圳市川崎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崎、上海富领文体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狂神、亚玛芬体育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Wilson、厦门卓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DUNLOP、浙江天龙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Teloon。
对不符合标准样品的企业,重庆市消委会已向其发送整改函,相关企业承诺将加强自查和品质管控,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同时,重庆市消委会向不符合标准样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情况。
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结果,重庆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网球时,须观察接缝是否平整牢固,检查毛毡的织物质地和密度,紧密厚实的毛毡更耐磨。在平整硬地面上按压或轻掷,感受回弹是否有力、均匀。检查产品是否清晰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执行标准代号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核对产品标识上的规格、型号、商标与产品说明书是否一致,确保信息匹配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