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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藏品频频流拍 多地藏友遭遇“套路拍”
发布时间:2026-02-13 09:14:27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自从我把珍藏多年的紫砂壶寄给拍卖公司后,感觉就被业务员牵住了牛鼻子,只得一次次给他们转账。”八旬老人孙先生近日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

八旬老人遭遇8次流拍

孙先生是上海资深藏友,平日积蓄大多用于收藏。2025年10月,因急需用钱,孙先生打算出手部分藏品,可令他没想到的是,短短3个月时间,他先后向多家拍卖公司支付了近2万元费用,却没有一件藏品成功拍出。今年2月上旬,孙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2025年11月,孙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藏品征集信息,随后便联系上了一名自称马媛的人。马媛表示,自己是海口市御琛阁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琛阁拍卖公司)经理,负责征集藏品参加香港罗斯柴尔德平台秋拍。看到孙先生提供的紫砂壶照片后,马经理称,经专家审核认为该紫砂壶符合上拍要求,且专家认定其出自乾隆年代大师时文彬之手。时大师的作品此前曾在拍卖会上以200多万元成交,因此这件紫砂壶肯定能拍出高价,“怎么着也得在百万元以上”。

另一位策划人卢芳告诉孙先生,罗斯柴尔德平台秋拍汇集了很多大买家,成交概率很高。由于是线下拍卖,建议孙先生先交1000元预订展位,同时表示线下拍卖要验货,建议他立即将藏品邮寄至拍卖公司保管。

“我的藏品是上世纪90年代在上海花500元淘来的,没想到这么值钱。”孙先生随后将藏品寄出。卢芳收到后又告知孙先生,藏品送拍还需要交1万元居间服务费。2025年11月24日,孙先生再次转账1万元,并与御琛阁拍卖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孙先生支付居间服务费共计1.1万元,成交后公司按5%收取佣金,“合同期限内,甲方(拍卖公司)安排了网络展览展销/线下展览展销/委托拍卖,视为已完全履行了居间服务义务,服务费用不得要求退还”。

尽管当时认为合同部分约定不合理,但拍卖图册上90万元的起拍价,以及双方约定的300万元保留价,让孙先生对秋拍充满期待。然而,2025年12月30日18时30分,拍卖开始后没过几分钟,该紫砂壶就流拍了。

这并非孙先生第一次遭遇藏品流拍。根据孙先生的讲述,自2025年10月以来,他先后遭遇了8次流拍,共向东方云鼎拍卖公司、四川南充嘉泰拍卖、新创(广州)国际拍卖、江苏无锡轩泰拍卖、北京集云轩文化传媒、长沙藏珍阁等拍卖公司交费8000多元。

孙先生告诉记者,频频流拍让他幡然醒悟:拍卖公司故意给藏品估出高价,他们并不在意是否流拍,因为其核心是为了赚取服务费而非成交佣金。随后,孙先生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已追回部分损失。但截至目前,御琛阁拍卖公司仍未将他的藏品寄回,也未退还相关损失。

高估价成拍卖诱饵

无独有偶,湖北的刘先生也因高价拍卖损失了6000元。刘先生告诉记者,2025年6月,他将自己收藏的3套钱币发给江西鸿儒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儒古文化公司)业务人员,对方看后表示藏品价值很高,送拍后有较大概率拍出。在为每套藏品支付2000元服务费后,鸿儒古文化公司很快制作好了图录,并在雅鉴网上为1985年、1986年两套长城精制币标注了600多万元的拍卖价。

刘先生说:“当时我认为他们定的拍卖价太高,高出最初估价2倍以上,要求修改标价,但他们并未及时修正。2025年8月第一次开拍,藏品很快就流拍了。”之后,刘先生要求将上述藏品降价拍卖,同年10月,两套藏品的起拍价虽然分别降至280万元、300万元,却仍然无人问津。

“根据合同约定,藏品流拍后会在公司合作平台6个月内的所有拍卖场次持续上拍。但鸿儒古文化公司仅在8月、10月安排了两场标价与本人要求不符的拍卖,我再次要求降价拍卖,原来的业务人员却称已经离职,新换的业务人员对我爱答不理。”刘先生认为,拍卖公司应该继续履约或者退回服务费。他拨打该公司客服热线反映问题时,一直无人接听。

企查查数据显示,上述海口、江西两家公司均持有当地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许可证,且合同中均约定,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收取佣金,服务费可退回或充抵佣金。

今年2月7日,御琛阁拍卖公司负责人彭某对记者表示,公司业务人员并未对藏品给出估价,仅提供过往成交价供委托人参考,最终起拍价由委托人来定。公司提供了图录制作、藏品线上线下展览、送拍等服务,收费并无不当之处。

记者随后尝试联系鸿儒古文化公司相关负责人,但该公司客服热线无人接听,注册信息所留的手机号一直提示关机。该公司微信服务号2025年12月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不鉴定真假、不评估价格、不承诺一定拍卖成功”,近期发现有人冒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活动,严重侵害藏友的财产安全,损害公司的良好声誉;因近期客户量较大,为专心做好售后,自2026年1月1日起暂停所有业务,不再接受客户的送拍服务。

刘先生、孙先生质疑的“高价估价—送拍收费—流拍”的“套路拍”是否存在?记者注意到,2025年3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风险提示称,正规拍卖企业不会要求预付高额手续费;2025年10月,该协会再次指出,目前社会上存在诸多以“拍卖”为名进行非法经营的公司,其往往以收取高额图录费、鉴定费、服务费等名义进行欺诈,提醒广大藏友提高警惕,切勿被所谓“高回报”诱惑,陷入欺诈陷阱。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套路拍”并非新鲜事。2017年6月,上海春季艺术品拍卖会上,整场654组拍品在现场竞买人近两小时的频繁举牌中,无一件成交。上海警方随后查明,上海金堂拍卖等公司的工作人员先对藏品估出高价,然后瞄准外地藏友收取6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服务费,而拍卖会的最终结果就是现场举牌价未达到保留价而流拍。

今年1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针对老年群众的诈骗案。该案中,被告人虚构拍卖公司员工身份,以高价拍卖老年人存有的纪念钞、字画等收藏品,以此收取炒作费、拍卖费、布展费、诚意金、保证金等,不少老年人轻信宣传,最终陷入骗局。

弄清藏品价值防忽悠

北京寻真律师所主任律师王德怡曾担任拍卖公司法律顾问,他告诉记者,当前拍卖领域一些传统藏品的拍卖,如书画艺术品、古玩收藏品以及债权拍卖等,均由拍卖公司业务员收集拍卖品信息,在宣传环节将价格拉高,拍卖公司主要是赚取展示费。

“这些拍卖机构的核心技术其实就是一个自营网站,网站上可能会有部分成交记录,但总体流量较差,推广力度不足,往往难以达到委托人的预期。”王德怡表示,这种所谓的拍卖服务本质上是委托人花高价,在不知名网站上购买了一个上架展示的机会。

王德怡表示,这类拍卖机构往往事先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义务,例如不会在合同中对拍卖平台的网络浏览量作出承诺。在流量未得到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委托人很难追究有正规资质拍卖公司的法律责任。因为价格由市场决定,委托人不能仅以流拍或价格不理想向拍卖公司追究责任。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优质、稀有、珍贵的艺术品征集难度极大,拍卖公司的佣金主要向买方收取,对卖方往往会作出让步,因此没有拍卖前向卖方收费的道理。部分藏友受骗的主要原因是未能认清自身角色与藏品实际情况。要减少此类受骗,要遵守“拍前不缴费”的行业规则,并选择合规拍卖公司。

王德怡建议藏友在拍卖前,要弄清楚所持藏品的真实价值,可以到相关平台搜索同类藏品的价格区间,如果价格明显过高,这种拍卖通常不靠谱。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