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25日,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对今年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作出全面规范。政策涵盖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种方式,每位个人消费者在本政策实施期间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在福建省内开具或办理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金额)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报废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需要注意的是,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围。
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在福建省内开具或办理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换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换购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应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提交材料。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则通过全省统一申请平台入口向补贴受理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