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3月11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直播电商服务质量调查分析报告》,通过对36个电商直播间服务质量信息展示情况的全程监测,发现所有被监测直播间均存在商家资质、商品质量信息展示不完整的问题;部分直播间涉嫌钻法律空子,逃避合规义务;私域直播监管滞后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据了解,本次调查以实时监测方式开展,随机抽取7个平台,覆盖保健品、电子产品、美妆护肤品、食品、服装五大类商品,共监测36个直播间,重点核查直播间服务质量信息展示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梳理出多项突出问题。
信息展示完整性方面,主播个人身份信息成为普遍缺失项,36个直播间均未展示该信息;22个直播间未展示经营许可信息,19个未展示店铺口碑,18个未展示营业执照信息,占比均超过半数。商品质量信息披露严重不足,超六成直播间未展示质量合格证明、产品执行标准、销售单位及生产者名称等关键信息,其中未展示质量合格证明的直播间29个,占比超80%。
针对保健品、美妆护肤品、食品类直播间,监测发现22个相关直播间中,12个未展示保质日期。其中预包装食品类直播间,除1个直播间外,其余21个直播间均未主动展示生产日期。
目前,我国暂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需在销售页面展示生产日期,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属于动态变化内容,不属于应当强制展示的内容。但广州市消委会指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而言,消费者对预包装食品的主要标签信息依法享有知情权,直播间应通过文字描述、数据公布等方式,主动告知消费者对应批次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现有做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存在差距。
部分直播间还存在经营主体资质信息与平台展示的直播数据不一致的问题,18个直播间未展示营业执照信息。《电子商务法》规定,部分电商直播主体可豁免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但监测发现,部分直播间涉嫌利用这一规定钻法律空子,逃避依法办理和公示经营主体信息的法定义务。
广州市消委会分析认为,直播间商品信息披露普遍不足,主要源于3方面原因:一是多数主播未充分履行商品及相关资质的信息披露义务;二是部分主播在商品介绍中采用模糊化、技巧性话术,刻意隐藏关键信息或进行夸大宣传;三是相较于公域直播,私域直播隐蔽性强,直播监管多依赖举报、投诉及媒体曝光等方式,难以实现实时管控。
广州市消委会结合此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升直播电商合规经营水平。夯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依据相关规章建立并完善资质审核、商品信息公示制度与规则,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细化直播营销合规指引,规范商品介绍、信息传递等行为要求;加强动态监管,依据《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对违规平台、主播及经营者依法及时处置,形成有效震慑。
二是健全涉老及私域直播有关规则。完善涉老、私域直播专项监管规则,明确商品资质与功效证明可查可追溯,压实直播工具服务商的审核、备案、留痕责任,以及消费争议发生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的义务;建立直播电商“灰度”信息平台,推动平台、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数据共享,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聚合直播间话术、用户评价、行政处罚、消费投诉等信息,构建分类分级的信息共享体系,协助平台建立信用评价与“黑名单”制度;推进以网管网,运用AI技术实时监测商品信息和主播行为,及时处置违规内容。
三是推动行业协同共治。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产地与销地监管协作、信息互通,凝聚监管合力,提升合规治理效能;指导电商平台建立社会共治制度,鼓励消协组织、行业协会、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直播电商服务质量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与舆论引导作用;强化行业指导与执法劝导,加强与平台、服务商、MCN机构的沟通协调,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加强直播间及主播管理,发挥标杆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优化消费维权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针对私域直播、银发电商直播隐蔽性强的特点,完善有奖举报与案例研判机制,提升监管响应效率;压实平台举证责任,督促其依法提供经营者信息及经营记录;设立老年消费者快速维权通道,提供取证指导与流程支持,降低老年群体维权门槛;推动直播间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在核实经营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由直播间及平台履行先行赔付责任,提升投诉处理时效,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