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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租赁不能只租不“护”
发布时间:2026-03-27 09:02:26

近年来,手机租赁领域乱象频发,部分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设置重重消费陷阱,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手机租赁暗藏的三大陷阱。(据3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在万物可租的时代,消费租赁市场规模持续扩容,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从住房、汽车等传统领域延伸至电子产品、母婴用品、户外装备等日常场景。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联合芝麻租赁发布的《消费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报告——以芝麻租赁实践为例》显示,2024年我国租赁经济交易规模突破4.2万亿元,服务用户超过7.5亿人次。

消费租赁的初衷无疑是美好的,然而,在理想与现实间横亘着一道由信息不对称、权责不清、监管缺位造成的信任鸿沟。部分平台利用在技术、信息和规则制定上的优势,将租赁关系从平等交易扭曲为不对等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消费者看似享受着便捷的租赁服务,实则可能落入精心设计的费用陷阱、技术牢笼与规则迷宫。

一个本应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行业,为何滋生出如此多的侵权乱象?其症结在于行业快速扩张与规则体系建设、监管能力提升之间的严重脱节。首先,标准化建设仍存在盲区与软肋。面对手机租赁中“监管锁”滥用、买断条款模糊、数据隐私保护缺失等问题,现有标准显得力不从心。其次,监管责任主体与协同机制尚不清晰。消费租赁横跨商品流通、金融服务、互联网平台等领域,涉及多部门监管,单一部门难以覆盖全貌,部门间的监管缝隙恰恰成为侵权行为的滋生地。再次,信用约束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消费者的履约记录被平台严格监控,但平台自身的失信行为却难以被有效记录和惩戒,这种信用约束的单向性打破了交易双方应有的权利平衡。

要根治消费租赁行业的侵权乱象,必须从顶层设计到执行层面,构建一套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完整体系。要为这一行业注入更强的权益保护内核,实现从促进行业发展到发展与保护并重的范式升级。应以“硬标准”筑牢保护基石,针对侵权高发领域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强监管”织密保护网络,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协同监管机制;以“全信用”重塑市场生态,加快将消费租赁领域的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以“深教育”提升消费者抵御能力,消协组织和监管部门应加强消费教育,消费者应理性选择租赁服务,切实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当前,二手商品租赁已被列为国家重点支持与培育的新型消费业态,消费租赁行业正步入政策引导下的规范化发展关口。跨越这道关口的通行证,不是炫目的技术,也不是诱人的营销,而是对消费者权益发自内心的敬畏与切实有效的保护。唯有护得周全,租赁消费才能真正赢得未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