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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商家支付4165元预约育婴师 服务难以令人满意 消费者想退费却只能退777元
发布时间:2026-03-31 08:48:22

消费者喻女士于3月22日,向杭州柒兀科技有限公司支付4165元预约育婴师服务。“原定于3月24日上户的阿姨因故无法上门,之后商家推荐的两位阿姨上门服务后我都觉得不太合适,我向商家提出全额退款,商家却要扣除匹配费和首月售后服务费,只愿意退还777元。”喻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了此事。

消费者

原定育婴师无法上门

其他育婴师服务难以令人满意

消费者喻女士:因家中有新生儿,我希望请一位短期育婴师帮我照顾孩子,我在微信朋友圈中刷到了一个用户发布的家政服务推广,我便联系对方了解价格,对方推荐了几位阿姨,一开始我都不是很满意。3月22日,一位家政顾问添加了我的微信,将我拉进了一个微信群,又向我推荐了几位阿姨,我通过视频面试了一位姓王的阿姨,我挺满意的,便决定请王阿姨上门服务。

出于谨慎,我要求商家提供营业信息,对方发了一张营业执照,我发现公司名为杭州柒兀科技有限公司。商家表示服务费是根据聘请时长以及支付给阿姨的工资按比例计算的,按照我的需求算下来,公司将收取我4165元的服务费。

考虑后最终我决定请王阿姨上户,于是我先向商家支付了4165元服务费,并签署了一份合同,约定王阿姨于3月24日上户,服务期至6月23日。

3月23日,商家联系我,表示王阿姨家中有事无法上户,让我选择其他阿姨,我又视频面试选了一位何阿姨,商家表示需要给何阿姨购买保险,因此又让我签署了一份新的合同。3月24日一早何阿姨来家里照顾孩子,但我感觉何阿姨的服务并不专业,我认为不太合适,便向商家提出想换一位阿姨。

商家表示何阿姨第一天上户,需要磨合,但也愿意为我寻找其他阿姨。我支付给何阿姨来回路费后便让她下户了,随后我联系商家想要退还服务费,但对方表示会尽快匹配合适的阿姨。3月25日,在商家的介绍下,我又选择了一位姓周的阿姨,商家表示周阿姨是与公司合作时间最长的一位阿姨,比较负责任,出于信任我又与商家签署了一份聘请周阿姨的合同。

3月26日,周阿姨上户后,我发现周阿姨工作并不熟练,我认为并不合适,便向周阿姨支付了来回路费后请她下户,再次向商家提出想要退还服务费。商家表示我需要支付两位阿姨各半天工资共326元后申请退费。但我表示两位阿姨提供服务仅几小时,并没有半天时间,且我已经支付了阿姨的路费。

商家表示按照合同约定,退款要扣除首次匹配费及首月售后服务费,因此只能退还777元。我表示由于原定的王阿姨无法上户,我才选择了其他阿姨,但其他两位阿姨服务难以令人满意,我不认可商家的方案,但商家只愿意按照合同退款,我希望商家全额退费。

商家

原负责人已转让公司

现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杭州柒兀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公司状态为经营异常,记者拨通了搜索结果的联系电话。)

杭州柒兀科技有限公司前负责人:我是这家公司的原负责人,公司已经转让了,最近我也接到不少电话反映纠纷,可以联系现在的负责人反映此事。

(记者多次拨打对方提供的联系电话,但均被挂断。对此,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律师

建议双方协商退费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消费者因对商家提供的家政服务人员不满意提出退款,商家未能促成消费者找到心仪的家政服务人员,不应收取全额匹配费。由于商家提供服务产生了一定的成本,建议双方协商退费。

(随后,记者将目前的情况以及律师的说法反馈给消费者喻女士,她表示:“我愿意支付部分费用,但商家要扣除的费用过多,最近商家并未积极回复对接。”)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