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2026年清明节及“五一”劳动节将至,成都作为全国热门旅游目的地,即将迎来住宿需求集中释放。为维护节假日期间住宿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发布提醒告诫书,对全市住宿业经营者价格行为作出明确规范,维护成都旅游品牌良好形象。
告诫书明确要求,各住宿业经营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在明码标价方面,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各线上销售平台,全面、如实、清晰公示客房房型、销售价格、入住退房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及退费规则等核心信息。标价内容须真实准确、清晰可辨,不得使用模糊性、误导性表述;价格发生变动时,须第一时间同步更新线上线下标价,确保标价与实际收费一致,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针对价格违法行为,告诫书划定明确红线,严禁经营者实施七大类违规行为,包括虚构“限时特惠”“最后一间”等误导性信息诱骗消费、订单生效后以“房源紧张”“价格调整”“系统故障”等为由单方面取消订单或强制加价、虚构原价进行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变相收取“消毒费”“布草费”等未标明费用等。
同时,告诫书强调,客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在节假日期间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价格水平合理稳定,防止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各经营者须对照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