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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早茶新规5月施行!收取茶位费须明码标价并提供相应的茶饮服务
发布时间:2026-04-07 09:15:36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4月1日,《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正式公布,自5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以传统方式现场制作的早茶食品,从食品制成到提供食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广州早茶经营者收取茶位费的,应当提供红茶、绿茶、乌龙茶、普洱茶、菊花茶等供消费者从中选择,并做好相关茶饮服务。

广州早茶是指产生、发展并流行于广州地区,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以饮茶搭配广式点心为核心形式,融合岭南饮食文化、社交习俗与传统技艺,所形成的具有独特地域标识性的饮食消费形态。

该规定提出,市场监管、教育、商务、财政、体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广州早茶传承保护相关工作。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会同广州市商务、文化广电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市餐饮相关行业协会等制定广州早茶食品名单、食品用料指引、食品制作工艺指引以及体现早茶文化特色的经营服务规范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市餐饮相关行业协会等依法注册商标、统一标识或者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加强公共品牌宣传与保护,推动广州早茶食品制作工艺、服务经营模式、传播推广方式等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市场创新。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广州早茶传统店的评价认证。评价认证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向参评者收取任何费用,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被认证为广州早茶传统店的,由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颁发证书,授予牌匾。

该规定还提出,广州早茶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菜单上或者以其他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早茶食品以传统方式现场制作或者非传统方式制作。销售以传统方式现场制作和非传统方式制作的同一种早茶食品,可以实行不同价格。以传统方式现场制作的早茶食品,从食品制成到提供食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因传统技艺制作需要超过24小时的,由广州市餐饮相关行业协会等予以明确。广州早茶经营者应当通过设立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厨房或者参观通道等形式,向消费者展示广式点心等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