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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无法使用预付卡消费 消保委调解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26-04-07 09:16:57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在理发店使用预付卡时遭遇“节假日系统升级暂停服务”及临时涨价问题,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商家退还多收费用并恢复会员卡正常使用。

据消费者王先生反映,其在某理发店办理了会员卡,卡内余额400余元,剪发享会员价29元。日前,王先生在该店理发结束后被店员告知,节假日期间会员系统升级、暂停服务,要求王先生支付现金并按非会员价59元结算。王先生认为办卡时并未约定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临时涨价也不合理,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投诉,要求退还多收费用。

浦东新区消保委受理投诉后,与王先生进一步核实情况。王先生表示,办卡时签订的会员协议中并无节假日期间暂停使用会员卡的约定,商家仅在收银台张贴了一张临时手写的涨价通知。经调查,该店会员协议为格式合同,并未涉及节假日期间的特别约定。

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向经营者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合同。理发店利用节假日消费高峰,单方面暂停会员卡使用、临时加价,属于变更合同条款,须经消费者认可方能生效。经营者未与消费者协商,擅自变更约定,已构成违约。经多次沟通协商,经营者同意退还相关费用,王先生可正常使用会员卡。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