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 回
所在位置: 消费资讯
宣称婴幼儿药浴包养生?实际是普通浴包
发布时间:2026-04-10 08:39:51

打着“婴幼儿药浴包”旗号,宣称可治感冒、积食、脾虚等多种病症?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谨慎,最近,一家公司因在网络平台销售宣称有医疗功能的婴幼儿药浴包,实则只是普通药浴包,被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宣传药浴包有多种疗效

实则销售普通药浴包

前不久,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某公司在天猫平台开设的店铺发布的商品广告涉嫌违法,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9月起注册杭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从事各类泡澡浴包、足浴包等商品网络销售活动,通过个人制作了广告页面在天猫平台开设的“某旗舰店”店铺发布婴儿药浴包商品广告,其中宣称“全面呵护宝宝更适合小儿的配方小儿适用浴包让孩子爱上泡浴”等内容。当事人在该普通商品广告页面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法广告费用为220元。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在普通商品广告页面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发布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440元的处理。

守护消费安全

规范经营不越线

对此,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婴幼儿泡澡浴包、足浴包等大多属于普通日用品,并非药品、医疗器械,不具备疾病治疗功效。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及养生类日用品时,要提高辨别能力,不轻信、不盲从“祛病强身、治疗感冒、健脾消食、活化细胞”等涉及疾病治疗、医疗功效的宣传话术,不被夸大、虚假功效误导。若发现普通商品宣称具有医疗、治疗功效等违法广告行为,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任何商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坚守诚信守法经营底线,规范广告宣传内容,自觉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陈俊男